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湛江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碼頭(港池)用海變更已獲批復。現予以公告:
項目名稱
用海單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積
用海期限
批復時間
湛江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碼頭(港池)用海變更
湛江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港池、蓄水,透水構筑物
批準用海為119.9931公頃,其中港池、蓄水117.6127公頃,透水構筑物2.3804公頃。
30年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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