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規范性文件《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7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為規范和加強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確保政策順利落地,同時對現行省級企業技術改造資金政策措施進行配套補充,我局研究制定了《實施細則》。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據
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21 號)
2.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工信規字〔2021〕5 號)
3.中共湛江市委辦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湛辦字〔2019〕13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六章二十二條。分為總則、職責分工、支持范圍和方式、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附則。
第一章總則,共3條。第一條是《實施細則》制定的參考依據;第二條明確資金定義及資金來源;第三條規定資金管理和使用堅持的原則。
第二章職責分工,共4條。明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工作職責。
第三章支持范圍和方式,共3條。第八至十條明確該實施細則的支持對象、支持范圍、支持方式和標準,結合湛江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并參考粵工信規字〔2021〕5號第八至十條有關規定。
第四章資金預算編制及執行,共5條。第十一條明確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流程,參考粵工信規字〔2021〕5 號第十二條有關規定;第十二條明確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流程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流程;第十三至十五條按照資金、預算管理的要求,明確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職責。
第五章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共5條。第十六條對政務公開的內容進行明確,參考粵工信規字〔2021〕5號第十九條有關規定;第十七至十九條按照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要求,明確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職責;第二十條明確對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審批、使用過程中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
第六章附則,共2條。第二十一條明確實施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明確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管理實施細則》 (粵工信規字〔2021〕5 號)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原文:關于印發《湛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