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及《廣東省廠務公開條例》,本單位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單位保存的信息公開事項,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單位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湛江市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網站(http://www.yitengguoji.cn/zhjedu/)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發放點: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區體育北路15號湛江商務大廈))領取。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信息:
(一)機構職能。主要包括: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權限、服務范圍情況;機構領導及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主要包括:與本單位職能和業務相關的政策法規;以本單位名義發布或者本單位作為主辦單位與其他單位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三)業務工作。主要包括:本單位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各項經營服務的事項、依據、范圍、標準、程序、服務承諾及辦理情況;服務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等。
(四)其他。主要包括:與政務、校務等公開相結合,包括單位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建設、人事任免獎懲等重大決策事項;依法應當公開或者本單位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其他事項。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單位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本單位編制了《湛江市教育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湛江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區體育北路15號湛江商務大廈))領取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公開形式
本單位信息公開主要采取單位網站網上和辦事窗口公開形式。本單位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www.yitengguoji.cn/zhjedu/。
本單位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信息事項:
1.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信息;
2.本單位在赤坎區人民大道北76號辦公大樓內設有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處查閱本單位公開的信息;
3.本單位在赤坎區人民大道北76號辦公大樓內設有信息公告欄,主動公開信息。
4. 本單位設有信息公開服務熱線,電話為0759-333893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撥打該熱線咨詢本單位信息。
本單位網上公開的信息,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單位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單位設立的公共查閱點查閱。
●公開時限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單位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單位申請獲取信息公開的,應當書面填寫《湛江市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單位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 本單位受理書面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 本單位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單位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單位提交信息公開申請,郵箱是:zjsjyj_bgs3338936@zhanjiang.gov.cn.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辦學許可等方面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當面向本單位提交書面申請。
本單位不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單位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本單位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單位辦理申請人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標準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公開的收費標準依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執行。申請公開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本人可向本單位提出減免相關費用的申請,并填寫《申請表》相關欄目。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湛江市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小組
辦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區人民大道北76號
郵政編碼:524043
辦公時間:8:30-11:45,14:30-17:45(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9-3338936
傳真:0759-3312074
電子信箱:zjsjyj_bgs3338936@zhanjiang.gov.cn.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湛江市教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區人民大道北76號
郵政編碼:524043
辦公時間:8:30-11:45,14:30-17:45(工作日)
聯系電話;0759-3338936
傳真:0759-3312074
電子信箱:zjsjyj_bgs3338936@zhanjiang.gov.cn.
本單位信息公開投訴監督機構為:湛江市教育局信息公開監督小組
辦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區人民大道北76號
郵政編碼:524043
辦公時間:8:30-11:45,14:30-17:45(工作日)
投訴電話:0759-3214285
傳真:0759-3312074
電子信箱:jyjjz@21cn.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單位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單位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單位投訴監督機構舉報,也可以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或者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共企事業單位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通過行政或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
附件:1. 湛江市教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2. 湛江市教育局處理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3. 湛江市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