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作出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時間:2020-05-21 11:20:51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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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的相關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制定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三)認定侵權行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據;(四)認定侵權行為成立并需要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應當明確寫明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的侵權行為的類型、對象和范圍;認定侵權行為不成立的,應當駁回請求人的請求;(五)不服行政裁決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此外,行政裁決書應當加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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