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關于落實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湛江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巡察反饋意見二次整改情況的報告
2024年4月3日,市委巡察辦向我局黨組下發《關于對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湛巡辦發〔2024〕27號),指出我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仍然存在“‘村財鎮管’規定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等9個問題和不足。我局黨組對市委第四巡察組通報反饋的問題照單全收,進一步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強化政治擔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加強督查指導,壓實屬地責任,抓細抓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巡察督查驗收反饋問題二次整改工作,推動整改工作見真章、動真格、出實效,按時高效地完成在整改任務。截至目前,9個問題已完成整改8個問題,1個問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現將落實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湛江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巡察反饋意見二次整改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成立局巡察整改領導機構,確保二次整改有序推進。在《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基礎上,2024年4月19日,印發《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調整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進一步健全我局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二次整改工作組織領導,有效確保了二次整改工作的有序推進和取得成效。
(二)強化研究部署,組織推進二次整改工作。2024年4月15日,我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局黨組2024年第9次會議,傳達學習了《關于對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會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整改中彰顯政治擔當;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強有力措施取得整改實效;三是強化制度建設,建立“三農”工作長效機制。
(三)制定二次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落實措施。根據《關于對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湛巡辦發〔2024〕27號)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中共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關于落實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湛江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巡察反饋意見二次整改工作方案》,明確了各項問題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
(四)召開專題會議,部署二次整改工作。2024年4月23日,印發《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召開全市農村集體三資專項巡察反饋問題持續整改工作會議的通知》。4月26日組織召開了全市農村集體三資專項巡察反饋問題持續整改工作會議,印發了二次整改任務清單,并對二次整改任務及要求作了部署,壓實屬地責任,組織推進整改。
(五)市紀委監委發力,推動整改走深走實。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宋會勇同志親自包項,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研究部署推進整改。劉勇副書記親自帶隊開展實地調研督導,并抽調市紀委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和駐我局紀檢監察組人員組成2個調研組,于2024年5月13—15日分赴各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調研督導,全面摸清當前我市各地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情況及存在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形成了《全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調研情況報告》。市紀委監委主持建立“湛江市基層監督云平臺”,收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信息,廣泛發動群眾注冊登陸對農村集體“三資”經營管理進行監督。在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署下,各縣(市、區)、各鄉鎮(街道)紀檢監察機關建立“縣包鎮、鎮包村”工作機制,全覆蓋開展檢查督導,依法依規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以案促改,推動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整治工作走深走實。
(六)強化部門聯動,形成整改推進合力。一是召開整改協調會。4月19日上午,聯合市財政局、市委社工部召開了農村集體三資專項巡察反饋問題持續整改工作協調會,對湛巡辦發〔2024〕27號文反饋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共同商定整改落實措施。二是聯合督導整改工作。4月19日下午,我局聯同市財政局對麻章區財政局和麻章區麻章鎮財政所等地“村財鎮管”工作進行了實地督導,督促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審核把關,全面落實“村財鎮管”制度,強化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
(七)開展實地督導,推動二次整改落實。2024年8月以來,以問題為導向,我局聯合駐局紀檢監察組,陸續對雷州市、廉江市、吳川市、遂溪縣、經開區等各縣(市、區)二次整改工作進展實地督導,了解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督促落實屬地責任,明確整改任務和標準,建立健全體制機制,高效推動問題整改落實,督促建立長效機制,防范相關問題再度發生。
(八)召開民主生活會,落實二次整改責任。2024年10月18日,我局黨組印發《關于印發<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領導班子鄉村振興資金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巡察反饋問題二資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的通知》(湛農黨〔2024〕60 號),11月20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傳達學習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結合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巡察反饋存在問題,班子成員開展自我批評和相互批評,反思存在問題,深入剖析問題產生根源,提出切實可行整改措施。
(九)建章立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在組織推進二次整改工作過程中,我局針對市委第四巡察組通報反饋問題,逐一深入分析,深挖問題根源,依法依規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制定《湛江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對農村集體資金管理、資產資源管理、交易管理以及違紀違法行為法律責任作出明確,防范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推動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
(十)舉一反三,全面推進專項整治。2024年6月5日,印發《湛江市農業農村局 湛江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湛江市開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農通〔2024〕71號),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整治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存在問題,進一步清查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并建立臺賬,大力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全流程網上交易,推動我市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降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廉政風險,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合法權益。
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緊緊圍繞市委巡察辦《關于對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湛巡辦發〔2024〕27號)指出的“‘村財鎮管’規定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等9個問題和不足,進行逐項梳理,列出整改清單,逐一整改落實。具體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一)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3"'村財鎮管'規定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全市排查出"三資"問題線索10條,還有4條正在整改中,"村財鎮管"問題仍然存在;雷州市白沙鎮爽西經濟合作社將75.8萬元存入村干部個人賬戶管理,只有一份處理情況說明,沒有其他佐證材料;沒有針對問題查擺,沒有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實施方案。
問題根源分析:
調研發現,造成“村財鎮管”規定落實不到位問題,主要原因有:一是人員力量薄弱。部分鄉鎮(街道)財政所對“村財鎮管”工作重視不夠,設置“村財鎮管”專崗不足(一般僅有3至5人負責“村財鎮管”工作),人員力量薄弱,難以滿足“村財鎮管”工作需要,導致“村財鎮管”規定落實不到位;二是內控制度不完善。個別鄉鎮(街道)財政所未能建立健全專崗設置、農村集體資金使用管理、辦事審批流程等內控制度,導致“村財鎮管”工作把關不嚴;三是疏于系統學習。我國相繼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實施細則》《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湛江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暫行規定》等一系列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但個別鄉鎮(街道)財政所和村干部疏于系統學習,未能全面、系統地把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相關政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村財鎮管”制度落實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組織召開全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專題部署會,及時部署存在“村財鎮管”問題線索的徐聞縣、遂溪縣和廉江市,加快存在問題限期整改,并按時提交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佐證材料;部署要求雷州市補充提交雷州市白沙鎮爽西經濟合作社將75.8萬元存入村干部個人賬戶管理問題的整改落實佐證材料。
二是落實牽頭整改責任,會同市財政局就“村財鎮管”存在問題進行深入根源分析、查擺,制定出臺行之有效的整改落實措施。
三是開展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排查整治,全面查清問題底數,依法依規推進整治,推動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
整改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制定整改措施,及時組織部署,強化部門聯動,建立整改臺賬,安排專人跟進,聯合開展督導,指導完善內控機制,督促雷州市、廉江市、遂溪縣、徐聞縣落實具體問題整改,推動“村財鎮管”規定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落實,同時舉一反三,組織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全面完成整改任務。目前,雷州市白沙鎮爽西經濟合作社收入75.8萬元不入公帳問題通過鎮紀委監委查處已完成整改,廉江市、遂溪縣、徐聞縣10條“村財鎮管”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也已整改落實。
(二)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4"財政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格"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沒有深挖問題根源,沒有制定相應的資金使用監管方法和制度;徐聞縣海安鎮文部村委會集體入賬的問題整改中,佐證資料與報告有出入,資料不全,稅票也沒有提供全;雷州市白沙鎮官茂經濟合作社違規使用47萬現金支付村干部工資的問題,沒有相關整改佐證材料,只有一份對村干部的處理情況說明。
問題根源分析:
調研發現,造成財政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格問題,主要原因有:一是督促指導不到位??h級以上相關部門對鄉鎮(街道)財政所“村財鎮管”工作督促指導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入帳票據不全、“白條”入帳等問題并督促整改。二是審核把關不嚴。個別鄉鎮(街道)財政所工作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對村集體報帳資料審核,側重審核民主決策程序和開支合理性,未能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審核報賬票據的完整性和規范和,導致出現票據不全甚至出現“白條”入帳現象。三是提供規范開支憑證難。村集體日常開支類別繁多,既有人工工資、公共水電費用、交通費支出,還有公共設施維修維護、日常用品購置和民俗活動等支出,有些開支十分零碎,難以開具發票等規范支出票據,導致村集體提供規范開支憑證困難。
整改措施:
一是落實牽頭整改責任,會同市財政局就“財政部門審核把關不嚴”問題,深挖問題根源,制定出臺相應的農村集體資金使用監管制度。
二是督促徐聞縣補充提交徐聞縣海安鎮文部村委會集體入賬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佐證材料,雷州市補充提交雷州市白沙鎮官茂經濟合作社違規使用47萬現金支付村干部工資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佐證材料,確保問題整改佐證材料全面、完善、有效。
整改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制定整改措施,強化部門聯動,完善政策體系,聯合開展督導,督促雷州市、徐聞縣落實具體問題整改,推動財政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格問題整改落實。目前,雷州市白沙鎮官茂經濟合作社違規使用47萬現金支付村干部工資問題以及徐聞縣海安鎮文部村委會集體入賬的問題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5"村級自治組織人員監督不力"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對于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現象屢有發生的問題,農業農村局沒有從自身應承擔的職責職能中查擺問題,對如何避免違規使用集體資金現象沒有進行深入研究和部署謀劃;市農業農村局僅是發函民政局協助監督工作和對徐聞、雷州、廉江、吳川、坡頭、經開區民政局發出整改通知,沒有與部門之間形成整改合力,沒有共謀劃、共整改。
問題根源分析:
一是政治意識不強。我局主辦科室政治意識不強,對村務監督不力問題整改,僅通過發函和協調方式,協調負責村務監督工作的市民政局(2024年市委社工部成立后,村務監督工作職責由市民政局劃轉市委社工部負責)組織整改,未能嚴格落實巡察反饋問題“照單全收”政治要求和認真落實巡察反饋問題牽頭整改的主體責任,導致整改工作未能共謀劃、共整改。二是農業農村、財政、民政等部門未能形成監管合力。在農村集體“三資”日常監管工作中,農業農村、財政、民政等部門各自為政,未能有效形成監管閉環,導致村務監督工作不到位。三是農村監事機構難未能發揮監督作用。各村雖然基本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及章程規定選舉產生了監事機構,但由于農村監事機構跟村長的從屬關系,加上農村熟人社會等因素影響,導致農村監事機構實際上難以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及農村集體資金開支等工作進行有效監督。
整改措施:
一是落實牽頭整改責任,會同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就“村級自治組織人員監督不力”問題,深挖問題根源,明確部門責任,加強配合協作,形成整改合力。
二是配合加快出臺《湛江市村民小組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
三是聯合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實地抽查督導。
整改成效及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制定整改措施,落實牽頭責任,強化部門聯動,發揮紀檢監察機關作用,加強培訓培育,完善政策體系,舉一反三,組織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動村級自治組織人員監督不力問題整改落實。
(四)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6"清產核資工作不實"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針對清產核資工作,市農業農村局于2023年1月9日轉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農村政策與改革統計年報和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要求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但對于清查結果僅有一張湛江市2022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統計截圖,沒有相關的佐證材料。
整改措施:
組織召開全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專題部署會,要求各縣(市、區)至少提供1個村2022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部署、報表等檔案資料,完整提交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完成情況佐證材料。
整改成效及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及時部署,安排專人跟進,收集整理清產核資報表,完善佐證材料,推動清產核資工作不實問題整改落實。
(五)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7"農村集體'三資'交易平臺建設不完善,不能發揮功能作用"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市農業農村局對于該問題的整改資料中,僅有統計了2015年以來平臺累計完成交易7257宗,涉及金額1146681.84萬元,沒有從本單位監管、指導職能中查找問題,沒有對規避通過平臺交易行為制定強有力的監督措施,沒有建立規范"三資"交易平臺使用的長效機制。
問題根源分析:
一是原縣級農村集體“三資”交易服務平臺功能不完善。2015年,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聯合牽頭部署,以縣(市、區)為建設單位、以鄉鎮(街道)為終端,建設了縣級農村集體“三資”交易服務平臺。由于當時技術落后,未能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全流程線上交易,加上各縣(市、區)平臺系統不統一,不具備全市聯網監管功能,導致監管難。二是政策體系不完善為規避平臺交易行為創造了借口。2015年印發的《湛江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暫行規定》(湛辦發〔2015〕3號),規定農村集體“三資”平臺交易實行交易標的標準控制政策,交易額未達到標的的不需要經平臺交易,達到標的以上的才需要經平臺交易,交易標的標準由縣級制定。由于個別縣(市、區)制定的交易標的標準過高,導致農村集體“三資”私下交易行為時有發生。
整改措施:
一是就規避通過平臺交易行為問題,組織從本單位監管、指導職責出發進行全面復盤,深入分析,查找問題根源結癥。
二是針對存在問題,謀劃制定出臺規避通過平臺交易行為問題監督措施,建立規范通過平臺交易長效機制。
整改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建立全流程網上交易平臺,出臺平臺交易管理制度,完善政策體系,推動農村集體“三資”交易平臺建設不完善不能發揮功能作用問題整改落實。
(六)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8"多地違規低價或長期出租集體土地"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市農業農村局自查過程中發現違規低價或長期出租集體土地的情況7條,已落實整改6條,材料中只有一份整改統計表,沒有整改具體的佐證材料。
整改措施:
召開全市專題部署會,組織霞山區、雷州市、廉江市、遂溪縣和徐聞縣加快“違規低價或長期出租集體土地”問題整改,限期提交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整佐證材料。
整改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制定整改措施,及時組織部署,建立整改臺賬,安排專人跟進,開展實地督導,督促霞山區、雷州市、廉江市、遂溪縣、徐聞縣落實7個違規低價或長期出租集體土地問題全面整改,推動多地違規低價或長期出租集體土地問題整改落實。
(七)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9"侵占集體土地資源現象嚴重,群眾訴求不被重視"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市農業農村局針對侵占土地資源現象如何處理、群眾訴求如何處理沒有具體回應,佐證材料只有整改表格數據,沒有具體整改情況,以表格代替整改;對于麻章和遂溪兩起侵占問題,沒有相關跟進處理的佐證材料。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體系,明確侵占農村集體土地資源問題處置辦法,打擊侵占農村集體土地資源違規行為,防范相關問題再次發生。
二是進一步收集整理麻章和遂溪兩起侵占農村集體土地問題整改落實佐證材料。
整改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制定整改措施,及時組織部署,建立整改臺賬,開展實地督導,完善政策體系,建立長效機制,督促霞山區、麻章區、雷州市、廉江市、遂溪縣、徐聞縣落實具體問題整改,推動侵占集體土地資源現象嚴重群眾訴求不被重視問題整改落實。目前,麻章區太平鎮王村村委會村民周廣山侵占村集體魚塘長達30年村集體多次要求其歸還無果問題、遂溪縣黃略鎮殷屋村委會南邊村北邊村村民楊某等人拒不執行遂溪縣人民法院判決問題,以及我局“舉一反三”自查發現的11條侵占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問題均已基本得到解決。
(八)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11"土地確權工作不實"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全市排查出土地確權不實問題土地12.1817萬畝,已完成整改5.3842萬畝,還有6.7975萬畝待整改,材料中僅提供排查情況統計表,已完成確權的5.3842萬畝土地整改工作沒有相關佐證材料,關于后續土地確權工作如何落實到位沒有明確的工作方案。
整改措施:
組織召開全市專題部署會,組織坡頭區、雷州市、吳川市、遂溪縣、徐聞縣和經開區,加快土地確權不實問題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并提供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及相關佐證材料。
整改落實情況(取得階段性成效):
該問題已取得階段性成效。通過及時部署,建立整改臺賬,開展實地督導,督促坡頭區、雷州市、吳川市、遂溪縣、徐聞縣、經開區加快土地確權不實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對未能完成整改問題,督促指導有關縣(市、區)列出問題清單,結合下輪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工作推進整改。
(九)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清單序號12"集體資源管理廉政風險大"問題整改未完全到位。市農業農村局對各縣市區落實屬地責任督促不到位,沒有對集體土地資源管理工作查漏補缺,對廉政風險點沒有深挖根源,沒有把問題整改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
問題根源分析:
2017年以來,我市組織開展了農村集體資產年度資源清產核資,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然而,由于我市農村集體體量龐大(全市有1.2萬多個自然村),資產資源數量眾多,農業農村部門和鄉鎮(街道)人員力量有限,難以做到逐村逐地實地核實,導致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未能做到“應納盡納”,從而導致存在“編外”資源,引發廉政風險。
整改措施:
一是組織召開全市專題部署會,組織部署"集體資源管理廉政風險大"問題再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湛江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政策體系,防范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廉政風險。
三是開展實地督導工作,推動整改工作屬地責任落實,督促完成整改任務。
四是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突出問題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推行農村集體資產信息化管理,防范監管漏洞。
整改成效及落實情況(整改完成):
該問題已整改完成。通過及時部署,指導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體系,聯合開展督導,舉一反三組織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創新辦法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信息化管理,暢通舉報渠道,推動集體資源管理廉政風險大問題整改落實。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繼續組織推進未完成整改事項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巡察整改工作任務,切實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是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和動力,建立長效機制,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作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措施來抓,積極履職,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導,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使命擔當,組織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各項工作,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凈化農村社會經濟環境,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助推農村經濟發展,促進湛江農業農村高質量跨超式發展。
三是持續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專項整治,組織完成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省平臺定點描邊,打造全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一張圖”,常態化推進“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服務平臺”農村集體財務記賬月結,推動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
四是全面推行“廣東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管理平臺”等全流程網上平臺交易,防范暗箱操作,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保值增值。
中共湛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