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6年119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總局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119號)中,涉及廣東省的不合格保健食品為廣東億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森林牌乳酸鈣顆粒,鈣(以Ca計)不合格;廣州漁夫堡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產的漁夫堡牌鈣加維D軟膠囊,維生素D3不合格。涉及廣東省的不合格食品為廣州酒家集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順豐優選(網站)銷售的標稱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州市豐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州桂圓肉,霉菌項目不合格。現將核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對廣東億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2016年4月20日,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達廣東億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調查發現,綠森林牌乳酸鈣顆粒(批號:141201,規格型號:5g/袋,生產日期:2014年12月01日)批次產品生產12000袋,共計60公斤,貨值金額2386.22元,已全部銷售完畢,沒有庫存。執法人員向企業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生產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上述不合格產品。因該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無法召回。經企業自查發現導致不合格產品的原因為投料量不均勻。該企業已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二)2016年4月22日企業提出復檢,復檢結果為不合格。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21日,依據《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對該企業做出沒收違法所得2386.22元并處該批“綠森林牌乳酸鈣顆粒”貨值金額2倍的4772.44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對廣州漁夫堡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2016年4月19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達廣州漁夫堡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調查發現,漁夫堡牌鈣加維D軟膠囊(批號:509224002A,規格型號:1g/粒,生產日期:2015.09.05)為該公司委托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產品生產3000瓶(100g/瓶),共計300公斤,貨值金額16500元,銷售2997瓶,留樣3瓶。執法人員向企業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生產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上述不合格產品。截止至2016年7月,共召回不合格產品1480瓶。經企業自查發現導致不合格產品的原因為維生素D3易降解。該企業已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二)2016年4月26日企業提出復檢,復檢結果為不合格。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日,依據《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對該企業做出沒收違法所得8343.5元和違法生產經營的漁夫堡牌鈣加維D軟膠囊1480瓶并處1155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對高州市豐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2016年5月31日,高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達高州市豐盛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調查,該公司2016年1月10日共生產高州桂圓肉(規格型號:180克/包;生產日期:2016-01-10 )352包,已于1月27日全部銷售給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責令召回通知書》。
(二)2016年6月15日,高州市豐盛食品有限公司向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發布了《產品召回聲明》,并于6月30日將召回的192袋該批次貨物封存在該公司倉庫。通過對生產流程各環節的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為包裝物料處理不當。
(三)2016年7月18日,高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高州市豐盛食品有限公司做出沒收違法所得2400.00元并處500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