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6年湛江市市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市級社會組織:
根據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制定《湛江市市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報指引》的有關要求,現將市級社會組織申請免稅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需同時滿足)
(一)經市民政局批準設立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采取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等處置方式,并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稅務登記所在地的地市級(含地市級)以上地區的同行業同類組織平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二、報送材料(一式兩份)
(一)申請報告、申請表(附件)。
(二)經登記管理部門備案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章程核準表。
(三)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正反面)。
(四)2025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
(五)2025年度的工資薪金情況專項報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員整體平均工資薪金水平、工資福利占總支出比例、重要人員工資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資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員)。
(六)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七)2025年度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
(八)財政、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需提供本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材料及本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申請當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條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材料。
所有申請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登記證書、章程、年度工作報告需交驗原件)。
三、受理時間及地點
(一)受理時間:市級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申請受理時間分為兩批次,分別為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的需到下一年度再進行申請。
(二)受理地點:請申報的市級社會組織將免稅資格申請材料送交湛江市駐行政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地址:湛江市赤坎區體育北路15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統一受理。
四、聯系方式
1.湛江市駐行政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0759-12366;
2.市財政局預算科0759-3220937;市稅務局所得稅科0759-3288160;
3.湛江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0759-3223245。
湛江市民政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