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6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議事協調機構,省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普通高校:
《2026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已經省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廣東省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2026年3月28日
2026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十大行動方案
高校畢業生是寶貴的人才資源。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6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6〕19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6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3號)等文件要求,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確保全省就業形勢總體平穩,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深化實施“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加大崗位開發、觀念引導、政策支持、服務保障和平臺支撐力度,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就業創業。
二、主要措施
(一)重點行業擴崗行動
1.加力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吸納就業。推動傳統優勢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大力發展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培育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未來產業,激發產業帶動就業活力。實施服務業擴能提質行動,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大力發展研發設計、軟件信息、檢驗檢測認證、物流會展、法律會計金融等服務業,擴大服務業領域高質量就業崗位供給。(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擴崗激勵政策。對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屬于符合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等重點群體的企業,按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各地圍繞助力民營企業吸納擴容推出金融信貸等惠企政策。(責任部門: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訪企拓崗力度。結合“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重點招聘活動安排,組織高校書記校長、人社局長、基層就業服務專員等深入鏈主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開展訪企拓崗,匯聚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優質崗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高校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政策崗位快招行動
4.加快完成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聘)。全省提供公務員崗位不少于1.5萬個,優化考錄時序安排,公務員招錄6月底前全部完成。全年全省提供事業單位崗位不少于5萬個,鼓勵各地事業單位空缺的合適崗位優先用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7月底前完成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工作。(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發揮國有企業引領作用。延續實施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深入實施“國有企業就業引領行動”,引導國有企業帶頭穩定現有崗位、擴大招聘規模,力爭招用高校畢業生不少于1.7萬人,原則上8月底前全部完成招聘。(責任部門:省國資委、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發專項渠道就業崗位。全省開發1萬個以上科研助理崗位。全年研究生計劃招生8萬人,普通專升本計劃招生6.5萬人,第二學士學位招生500人。全年征兵入伍數量不少于1.2萬人,在義務兵征集和直接選拔招錄軍官、招收軍士中,優先吸納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征兵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基層就業引導行動
7.拓寬基層就業渠道。深入實施基層服務項目,“三支一扶”全省計劃招募3000人,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百千萬工程”專項行動招募3000人。全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1000人。全省計劃招募工會社會工作者200人。全省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招募一批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支持高校動態核定管理助理、教學助理等過渡性崗位招錄計劃,加大助理類過渡性崗位開發落實力度。(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法院、省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8.落實基層就業扶持政策。對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或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就業補貼等政策。對小微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創業支持行動
9.優化創新創業服務。實施創業模式引領行動,推廣“科技成果+創業”“產業發展+創業”“職業技能+創業”“民生需求+創業”四種模式,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者走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道路。探索OPC創業新模式,支持更多“單人成軍”初創企業。加強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等孵化載體建設,健全培育、孵化、加速等服務鏈條,降低入駐條件,集聚優質資源,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入駐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在高校聚集地打造環高校創業生態圈、建設特色創業街區。(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強化創新創業保障。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創業,按規定落實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等扶持政策。實施新一輪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推動擴范圍、降門檻、提額度、優流程。舉辦2026年廣東“眾創杯”創業大賽、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2026)廣東省分賽、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創青春”廣東“百千萬工程”興鄉青年創業大賽,打造賽、展、投三位一體創業成果轉化平臺。推行個人創業“高效辦成一件事”。(責任部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靈活就業保障。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將出行、及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的平臺企業總體納入試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在數字經濟、創業經濟、平臺經濟等領域靈活就業,按規定落實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支持政策。(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專項招聘匹配行動
12.舉辦高規格重點招聘活動。分別于春、秋兩季,在廣州、深圳各舉辦1場大型綜合招聘會。舉辦N城聯動招聘活動,線上線下組織發動超萬家重點企事業單位,赴100所國內重點高校開展招聘,送崗上門吸納優秀高校畢業生。(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組織系列專題招聘活動。舉辦制造業,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國資國企,重點民營企業,青年服務“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文化網信人才,海歸人才,教育人才,衛生健康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專題招聘活動,發動省內用人單位提供優質崗位,吸引高校畢業生留粵來粵就業。(責任部門: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團省委、省僑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密線下招聘活動頻次。全年不間斷開展“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招聘活動,深入開展“就在南粵”省內高校畢業生系列供需對接活動,廣泛開展城市招聘、校園招聘、行業產業招聘、企業招聘、獵頭招聘等常態化活動,以活動密度提高市場熱度。(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優化完善線上招聘平臺。依托粵就業小程序、廣東公共求職招聘服務平臺設立“百萬英才匯南粵”專區,動態更新“百萬英才匯南粵”線上招聘專區信息,統一線上線下招聘服務,推動招聘活動一網統攬、全省通達、數據真實、更新及時,進一步提升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的體驗感,打造“永不落幕”的線上招聘平臺。(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就業能力提升行動
16.開展就業實訓活動。積極動員本地重點行業企業、基層機關事業單位,歸集開發一批職業體驗崗位,拓寬青年實踐渠道。組織有需求的2026屆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和登記失業青年進行跟崗鍛煉,提供“職業體驗+就業指導”服務,幫助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了解職場環境、提高求職能力。(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7.提升青年就業能力。加力實施“雙千”計劃,擴大“微專業”布點范圍。開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訓,將有就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納入職業培訓服務范圍。支持技工院校招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結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求職特點,開發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低空經濟等新質生產力領域培訓項目,推行“崗位需求+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培訓模式,鼓勵青年技能就業。舉辦“振興杯”全國青年職業技能大賽廣東省選拔賽,大力培育青年職業技能人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實習實踐。開展國有企業“建功產業一線”人才擴崗增招專項行動,校企聯合安排大學生到企業生產經營一線實習,并擇優遴選到管理和科研崗位。實施“展翅計劃”廣東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行動,引導不少于1萬名大學生到基層實習實踐。(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國資委、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大見習支持力度。重點面向產業鏈鏈主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發見習崗位,全年提供不少于6萬個就業見習崗位。擴大大學生科技見習試點范圍,面向高校畢業生開發一批科普助理、科創助理等見習崗位,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就業服務護航行動
20.繼續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廣泛開展“就業第一課”活動,組織職業指導專家、青年就業典型等走進校園,為高校畢業生宣講就業形勢政策、傳授求職技巧,提供就業指導服務。(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1.開展人社局長結對幫扶活動。聚焦就業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的高校,開展結對幫扶、定點聯系、定期走訪、定向服務,根據結對院校畢業生學歷層次、技能水平、就業意愿等,針對性篩選、推送崗位信息,針對性提供職業指導、創業輔導等服務。(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強化人才流動服務。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需要,發布人才需求目錄,引導畢業生到重點領域就業。做好求職就業服務,依托零工市場、就業驛站等資源,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的就業服務。深化實施“青年安居計劃”,為青年人才提供短期免費住宿、就業指導、城市融入等服務。落實畢業年級學生異地求職火車票優惠政策,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跨地區求職提供便利。(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灣區就業創業支持行動
23.支持實施專項計劃。對參加香港“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澳門青年大灣區職業之路資助計劃”的港澳青年,按規定落實每人每月不超過2000元的生活補助。支持實施開展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見習計劃,促進澳門青年把握大灣區重點產業發展機遇,提升職業能力。(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港澳辦、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4.促進港澳青創交流。落實《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推進“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高質量發展,實施港澳服務專員、大灣區職場導師、助推第一筆訂單落地等特色服務,吸引港澳高校畢業生攜創業項目到基地對接交流和入駐孵化。舉辦2026年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百團萬人灣區行、港澳青年暑期青創嘉年華等系列活動,促進交流交往和資源對接。(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港澳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25.落實同等政策待遇。對在灣區就業創業的港澳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小微企業社保補貼、就業見習補貼、一次性創業資助、創業租金補貼等就業創業補貼政策。(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就業幫扶暖心行動
26.實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幫扶行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主動與教育部門對接,7月底前完成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交接。綜合運用求職登記、走訪摸排等方式,完善實名臺賬,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為有需求的未就業畢業生提供1次就業實訓服務。(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強化困難群體畢業生結對幫扶。將脫貧家庭、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家庭、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零就業家庭及殘疾畢業生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實施“一人一檔”精準幫扶,落實每人都有一名導師負責結對援助,優先提供就業服務,幫助盡快實現就業。(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加強失業青年就業援助。做好未就業畢業生求職登記,暢通線上線下求助渠道,允許失業青年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地進行求職登記。通過家門口就業服務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登記失業青年提供職業指導、實踐引導、就業援助等服務。(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就業環境優化行動
29.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網絡招聘活動為重點,依法打擊虛假招聘等違法行為。加強校園招聘信息審核把關,對用人單位的資質、崗位真實性進行審查,嚴禁發布違反國家規定的就業歧視性條款需求信息。規范用人單位招聘,堅決糾正無故解約、濫用試用期等行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查處侵害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的行為。(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0.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宣傳。集中組織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活動,梳理發布政策清單,推動就業創業政策進園區、進企業、進高校、進社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多渠道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政策知曉度、宣傳影響力。(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1.強化擇業和用人觀念引導。推動高校將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類課程作為必修課列入每個年級的教學計劃,辦好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廣東省賽,開展好“百師百校行”巡講活動,引領大學生增強職業規劃意識、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念,引導畢業生搶抓機遇理性擇業、從實際出發早就業。多形式組織企業負責人和人力資源專員培訓研修,引導各類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推動建立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為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優質就業崗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民生頭等大事、擺在突出重要位置,健全目標落實、工作推進、督促檢查機制,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要嚴格落實畢業生去向登記制度,按要求嚴謹審核高校畢業生就業材料和去向信息,堅決防范就業數據“注水”。要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底線思維,建立完善風險防控機制,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安全有序。
(二)加強部門協同。省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安排專人跟進,細化工作舉措,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工作時限。各級就業促進和勞動保護工作議事協調機構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進展調度和督促提醒,確保行動方案提出的各項舉措落實到位。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高校要積極推出一批服務國家戰略、扎根基層、投身一線、自主創業的青年就業典型,開展“最美高校畢業生”專題宣傳,發揮“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卓越獎學(教)金”獲獎師生榜樣帶動作用,強化基層就業導向。各地要結合全省就業創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力宣傳吸納高校畢業生較多的用人單位,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氛圍。
政策解讀:圖解《2026年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大行動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