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階段暫停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通知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湛江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
湛江市應急管理局
湛人社〔2023〕259號
關于我市階段暫停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促進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和做好省級統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平穩銜接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基金可持續運行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粵人社明電〔2023〕15號)和《關于印發<湛江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的通知》(湛人社〔2017〕482號)有關部署要求,我市從2024年1月1日起階段暫停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暫恢復按照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執行征繳,即一至八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分別為0.2%、0.3%、0.5%、0.7%、0.9%、1.0%、1.1%和1.2%。
待省出臺省級統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再按照其規定予以實施浮動管理。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湛江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 湛江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