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市監信送告〔2024〕4號
廣東省江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9月14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告知書》(湛市監信告〔2024〕ZJ03號),因你單位在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查無下落,采取直接、留置、郵寄、委托送達及其他合理的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告知書》(湛市監信告〔2024〕ZJ03號),內容是:
根據湛江市麻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麻檢檢建受【2024】3號),你公司無實際營業地址。經查,你公司無稅務登記信息,執法人員(07593586258)多次撥打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陳儀聯系電話均無人接聽,此外,你公司也因未依照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在2024年7月1日被我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上述事實均證明你公司在2023年9月取得開業登記后一直未正常開業,且時間已超過六個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擬對你公司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擬將你公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實施相應管理措施。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告知書》(湛市監信告〔2024〕ZJ03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史毅哲、王武鴻 聯系電話:0759-3586301
聯系地址:湛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樂怡路16號
附件:《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告知書》湛市監信告〔2024〕ZJ03號.pdf
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