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民政局整體支出自我績效評價報告
根據《關于開展2017年度市級部門單位整體支出自我績效評價的通知》(湛財評〔2018〕20號)要求,我局及時布置自評,成立自評工作小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認真開展自評自查工作,經查閱、核實有關賬務及項目等執行情況,填寫自評表格,形成本評價報告。現將2017年度我局整體支出自我績效評價報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情況。
1946年1月成立湛江市政府,下設民政科,主管民政事務。1949年12月湛江市解放后,市軍管會設民政科。1950年4月民政科改稱民政局,下設民政股。1951年初開始設民政科。1958年民政科并入秘書科,1958年冬曾與勞動局合署辦公,稱民政勞動局。1959年初分開,恢復民政局。1968年湛江市革委會成立后,不設民政局,其民政業務先后由市革委會領導。1978年取消革命委員會改稱湛江市民政局。2009年,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湛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18號)精神,設立湛江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財政全額撥款行政單位
(二)人員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湛江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44個,后勤服務人員數5個,民間組織管理辦事業編制6個。實有人數在職行政編制43人,后勤服務人員3人,民間組織管理辦事業編制6人;離休5人,退休41名,其他人員6人(社會購買服務人員6人)。
(三)工作職能。
現階段,我局的工作職能主要有: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范性文件,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是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干部和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三是負責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并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四是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五是負責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縣(市、區)省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工作,規范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六是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七是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八是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九是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市異地商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十是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十一是負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十二是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自評工作情況
(一)評價小組情況。
在此次績效評價中,我局成立了績效評價小組,柯俊同志任組長,組員有陳斌、李維宇、劉有娣。柯俊組長主要負責統籌工作,陳斌、李維宇主要負責協調和安排具體方案實施,劉有娣主要負責整理績效自評資料,按照工作方案具體進行績效評價。
(二)自評工作情況。
在自評中,我局制定了績效評價工作方案,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績效自評,對2017年度實際支出6471.67萬元分類別、分項目逐一評價,其中,基本支出1352.75萬元,項目支出38項共5118.92萬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項目3項137.73萬元)。我局支出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及專項資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標準進行開支。
(三)自評材料報送時間及質量。
我局按照要求對本部門的支出績效進行評價,整理相關資料,按文件要求于6月29日前報送自評材料。我局均按要求對對各專項資金的立項、申報、批復、實際支出等情況進行梳理,按照項目進行分類,對所報送自評材料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規范性負責。
三、目標設置
(一)績效目標申報情況。
當年預算中,符合績效目標申報項目有民政管理事務專項及業務工作經費320萬元,于2016年10月申報。其他專項項目列入市財政局預算中,沒有單獨批復我局。
(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1.總體績效目標。
(1)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要確保完成救助提標工作,加快推進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社會化管理改革,提高機構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加強綜合減災能力建設,做好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2)大力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繼續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服務補貼政策,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繼續抓好慈善品牌項目工作。
(3)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進一步提高雙擁優撫安置保障能力,構建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建立復退軍人信息平臺,不斷完善優撫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全市優撫對象數據核查工作,全面落實各項安置政策,按時完成退役士兵、軍休人員接收安置任務。
(4)加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創新社區治理與服務。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化和志愿服務發展。指導和支持市社會工作協會的建設。
(5)優化專項社會事務管理。規范區劃地名和界線管理。進一步提升專項服務質量。加快推進市救助管理站遷建工作,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體系。優化殯葬考核制度,進一步鞏固提升火化率和自然火化率,加快生態墓園等骨灰存放設施的建設,并逐步建立一尸一檔的遺體火化檔案管理制度。
(6)加強新形勢下隊伍建設。民政系統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業務工作和黨建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2.階段性(當年)績效目標。
(1)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要確保完成救助提標工作,城鄉低保人均補差水平分別提高到每月457元和206元,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高到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1.6倍以上,城鄉低保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救助比例要提高到80%以上,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的孤兒生活保障最低標準分別提高到1450元/人月和880元/人月,殘疾人生活津貼和重殘護理補貼分別提高到每年1800元和2400元。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好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擴建改造鎮級敬老院15間,增加床位1500張,逐步提高特困供養人員集中供養率。加快推進養老機構公建民營社會化管理改革,提高機構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修訂出臺《湛江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爭取年內建成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和市體育中心應急避護場所,做好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2)大力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編制出臺《湛江市“十三五”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7年底,力爭千名老人擁有床位30張,這項工作被列為2017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督辦事項,重點要推進床位建設和城鄉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建設,集中力量消滅公辦養老機構“空白縣”,確保每個縣市至少有一所托底性養老機構;推動落實醫養結合和金融支持的發展政策;制定出臺《加快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等相關文件,以56個居家養老服務試點為切入口,全面鋪開全市老年人信息采集建庫工作,推進智慧居家養老服務。進一步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服務補貼政策。繼續做好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和老年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工作,不斷擴大覆蓋面。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繼續抓好“廣東扶貧濟困日”“大愛救心”“微笑列車”等慈善品牌項目工作,推進慈善超市建設,擴大社會捐助參與面。力爭今年福利彩票銷售突破4個億。
(3)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進一步提高雙擁優撫安置保障能力。一是構建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建立復退軍人信息平臺,將復退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二是不斷完善優撫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全市優撫對象數據核查工作,做到高齡對象和無身份認證對象全覆蓋;建立優待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和優撫工作區域協調機制。三是全面落實各項安置政策,按時完成退役士兵、軍休人員接收安置任務。繼續做好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組織宣傳發動工作,提高參訓退役士兵合格率和就業率。加快推進軍休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推動軍休服務管理社會化。四是深入開展軍民共建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擁軍優屬慰問活動,開好軍地聯席會議,為部隊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4)加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創新社區治理與服務。一要全力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按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按時間節點順利完成換屆任務,確保書記、主任“一肩挑”和“兩委”成員交叉任職率90%以上,確保我市基層民主參選率97%以上。二要在全市開展村(居)務公開“設施建設標準化、公開內容規范化、公開時間經常化、公開形式多樣化、公開地點公眾化”的“五化”創建活動,上半年將在被評為全省村務公開規范化、示范化單位的吳川市召開現場會。三要扎實抓好全市己選定的30個農村社區建設和20個城鄉社區協商示范點創建工作,提升我市基層治理新水平。深化社會組織體制改革。抓好完善社會組織雙重管理、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改年度報告等三項制度改革。加大力度,推進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工作,深入開展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活動。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與登記管理工作全程同步,建立健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機制,擴大黨組織覆蓋面。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化和志愿服務發展。指導和支持市社會工作協會的建設,推進“專業社工、全民義工”試點和“三社聯動”工作,落實15個“雙百鎮(街)社工服務站”資金配套、場地建設、人員招聘以及運營服務工作,開展針對性的培訓,提升社會工作服務專業化水平。做好志愿服務組織的規范管理工作。
(5)優化專項社會事務管理。規范區劃地名和界線管理。3月底前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外業調查與內頁整理任務,按時間節點完成地名普查核查工作,迎接國家、省的驗收。出版《湛江村莊》,建設湛江地名數據庫和網站,推動地名普查成果轉化應用。進一步提升專項服務質量。加快推進市救助管理站遷建工作,改革流浪乞討滯站人員照料模式;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體系,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保障轉低保機制工作,動員社會力量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將廉江市、吳川市婚姻登記處分別建設成為全省和粵西片區婚姻登記服務示范單位。
(6)壓實責任攻堅克難。一是優化考核制度,進一步鞏固提升火化率和自然火化率。以更規范、更科學、更嚴厲的考核方法引領殯改工作平衡發展。二是加快公益性生態墓園建設。通過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和各種渠道集資,加快生態墓園等骨灰存放設施的建設,市今年資助新建20個公益性生態墓園,推行節地生態安葬。三是完善設施設備改進服務管理,創建省級殯儀館。對6間殯儀館現有設備進行改造更新,火化爐加裝尾氣處理裝置,解決生態環保不達標的問題;9月底前完成市殯儀館創建、申報省一級殯儀館工作。四是加強部門協調,堅決糾正違規土葬行為。健全部門協調機制,依法堅決糾正違規土葬行為。五是嚴格規范遺體火化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尸一檔的遺體火化檔案管理制度。
(7)加強新形勢下隊伍建設。民政系統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業務工作和黨建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重點抓好教育和監督,強化民政隊伍執行力建設,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直屬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加強各類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和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和人身傷亡事件。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民政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有針對性地做好涉軍人員矛盾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堅持領導接訪和包案制度,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四、預算支出管理情況
(一)整體支出完成率。
2017年我局實際支出6471.67萬元,上年結余結轉221.01萬元,本年實際收入6470.21萬元,整體支出完成率97%。2017年以來,全市民政系統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和群眾的現實需求,按照省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任務要求,在落實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重點改革工作中,加快補齊民生短板,增強民生服務效能,全面夯實民生基礎。加大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力度,按政策及時發放補貼、慰問金等,大部分專項資金工作經費按進度使用完畢。
未使用的資金173.55萬元,占年度實際收入3%。主要有:1、基層黨組織建設及人才工作專項資金0.04萬元。2、專項業務工作經費39.25萬元,主要用于低保購買服務人員和兩廠(福利總廠、紙袋廠)職工社保費。3、民政管理事務專項經費59.16萬元,主要是2017年其他應收款-市養老中心開辦費40萬元和以前年度歷史遺留往來款項未清理,虛增賬面結轉結余。4、退役安置補助經費9.5萬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人員春節節日慰問等支出。5、優撫對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16.93萬元。主要是2016年市財政漏撥30萬元優撫對象醫療補助經費,2017年補撥。6、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8.67萬元,主要用于社工人才隊伍建設。7、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預算資金40萬元,2017年11月才下達經費,2018年使用,主要用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
(二)財務合規性。
我局財務資金收支嚴格按照《湛江市民政局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會計核算規范執行行政單位會計核算制度。我局嚴格按照“財政撥款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等分類進行明細核算。在項目支出核算中,按規定細分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明細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明細核算。
專項資金支出一般由負責科室提出支付計劃,按照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審批完畢后將完備的資料交予財務并出賬。基本支出中,費用標準及資金管理嚴格按照會議費、培訓費、“三公”經費、差旅費等相關管理規定執行,不存在超范圍、超標準、虛列支出等不合規情況,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等情況。
(三)信息公開。
1.自評信息公開。
在市財政局審核我局自評材料后,將按規定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開自評材料,并將公開信息報送市財政局。
2.預算決算信息公開。
我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及時公開相關預決算信息,具體詳見下列表格,列舉了2015年至2018年預決算公開信息情況(2017年部門決算經市財政局批復后,按規定的時間在官網上公開):

五、預算管理情況
(一)項目管理。
民政專項資金項目多,在會計賬中均按要求設置專門項目進行核算,并按規定用途開支。其中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生活及經濟補償安置資金、擁軍優屬活動經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市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四項項目資金量大,申報和使用程序較有代表性,具體項目情況如下:
1、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生活及經濟補償安置資金。
(1)項目實施程序。
A.項目立項情況。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湛江軍分區《關于印發湛江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細則的通知》(湛府〔2016〕70號),為解決隨軍家屬未就業問題,每年我局在預算安排中申請財政專項經費,2017年市財政安排該項資金867.09萬元。
B.項目績效目標。保障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的基本生活,減輕駐湛部隊官兵的經濟負擔,密切軍政軍民關系。
C.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截至2017年12月31日,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生活及經濟補償安置資金到位867.09萬元,實際使用867.09萬元,資金到位和使用率為100%。在會計核算上,按要求設置專項項目“財政撥款-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生活及經濟補償安置”,對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由單位按進度申請撥款,資金全部用于發放2017年隨軍未就業家屬生活補貼。
D.項目績效。通過該項目實施,為隨軍未就業家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解決駐湛部隊官兵的后顧之憂,使之能夠全心全意做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
(2)項目監管情況。我局根據部隊提供的隨軍家屬未就業名單和身份證復印件,認真統計核準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名單,及時下撥駐湛部隊隨軍未就業家屬生活及經濟補償安置費資金,節日期間或重大活動時有必要到部隊進行慰問的,我局組織人員對部隊官兵及家屬進行慰問,同時了解具體經濟補助發放、實施情況,避免資金滯留、挪用情況的發生。
2、擁軍優屬活動經費。
(1)項目實施程序。
A.項目立項情況。根據《廣東省擁軍優屬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26號),積極開展擁軍優屬活動,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關系,每年我局在預算安排中申請擁軍優屬活動專項經費,2017年市財政安排該項資金330.63萬元。
B.項目績效目標。通過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增強全市人民的國防觀念和擁軍意識,鞏固軍政軍民團結的大好局面,為實現中國夢強軍夢凝聚強大力量。
C.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擁軍優屬活動經費到位330.63萬元,實際使用330.63萬元,資金到位和使用率為100%。在會計核算上,按要求設置專項項目“財政撥款-擁軍優屬活動經費”,對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由單位按進度申請撥款,資金全部用于發放2017年擁軍優屬活動開支。
D.項目績效。在春節、八一等重大節日期間,大力弘揚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光榮傳統,扎實開展雙擁宣傳教育、擁軍慰問、支持部隊建設、落實優撫安置政策等活動,在全市范圍內營造“軍愛民、民擁軍、軍民團結一家親”的良好社會氛圍,鞏固了軍政軍民團結的大好局面。
(2)項目監管情況。我局根據每年的工作計劃,在“七一”“八一”期間對部隊進行走訪慰問,了解雙擁宣傳教育情況,查看部隊建設進展,查實資金到位情況,避免出現資金滯留、挪用情況,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
(1)項目實施程序
A.項目立項情況。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及《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為了優撫、救濟死者家屬,每年我局在預算安排中申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專項經費,2017年市財政安排該項資金2758.81萬元。
B.項目績效目標。優撫、救濟死者家屬,保障死者家屬生活,減少上訪事件。
C.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到位2758.81萬元,實際使用2758.81萬元,資金到位和使用率為100%。在會計核算上,按要求設置專項項目“財政撥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對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由單位按進度申請撥款,資金全部用于發放2017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在申請前資金前,由各機關單位審核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名單,審核通過后由我局優撫科負責復審,再提交給財政局審核,全部符合條件后我局按照終審的名單發放撫恤金。
D.項目績效。2017年撫恤費標準按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計算,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后,我市人均撫恤金15萬元,通過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優撫、救濟死者家屬,保障了死者家屬生活,減少機關上訪事件。
(2)項目監管情況。
我局認真統計核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名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銀行賬號等信息,及時發放一次性撫恤金,避免漏發、重發的情況發生,并對所有發放名單歸檔。
4、市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
(1)項目實施程序
A.項目立項情況。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為實行精準安置,落實工作崗位,確保安置質量,每年我局在預算安排中申請市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專項經費,2017年市財政安排該項資金186.85萬元。
B.項目績效目標。加強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發放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快培養現代化建設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勢下促進軍政軍民團結、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目的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促進退役士兵選擇自主就業。
C.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到位186.85萬元,實際使用186.85萬元,資金到位和使用率為100%。在會計核算上,按要求設置專項項目“財政撥款-市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對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由單位按進度申請撥款,資金全部用于發放2017年市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安置費。
D.項目績效。為就業退役士兵發放補助,資金發放率100%。提高了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動力,為服務于經濟社會、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作出了積極貢獻。
(2)項目監管情況。
我局認真統計核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人數,及時下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安置費資金,不定期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進行慰問,同時了解具體經濟補助發放、實施情況。
(二)資產管理。
1.資產管理安全性。
我局制定了《湛江市民政局及直屬單位民政資金和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規范資金和資產的使用管理,做到賬實一致,并派專人負責管理資產采購、錄入、核對情況,按文件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資產,嚴格執行資產處置程序。
2.固定資產利用率。
下表反映我局固定資產使用率程度:

(三)經費管理。
1.“三公經費”控制率。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7.99萬元,實際支出16.73萬元,“三公經費”控制率93%,“三公經費”控制較好原因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費用標準開支,嚴控公務接待開支。
2.“公用經費”控制率。
2017年當年“公用經費”預算安排105.93萬元,實際支出100.44萬元,“公用經費”控制率94.82%,“公用經費”控制較好原因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費用標準開支,嚴格按照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公車使用等管理辦法執行,嚴控“公用經費”開支。
(四)在職人員控制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湛江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44個,后勤服務人員數5個,民間組織管理辦事業編制6個。實有人數在職行政編制43人,后勤服務人員3人,民間組織管理辦事業編制6人。在職人員控制率95%,不存在超編情況。
六、整體績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困難群眾救助標準普遍提高。全市城鄉低保補差、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孤兒養育、殘疾人“兩項補貼”等發放標準全部達到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的要求。按時完成市民生實事,10間敬老院完成改建,5間區域性敬老院工作動工擴建。加快建設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著力推進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低保信息系統實現每月動態調整及時更新。引入社會工作者對各類救助對象進行全面清查,提高民政精準救助水平。
防災減災救災應急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重新修訂出臺了《湛江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實現全市災害信息員延伸到村級全覆蓋,建成湛江市體育中心應急避護場所,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3個,綜合救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提高。2017年全市各級財政投入救災款共410萬元,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8.9萬人,救助困難群眾17.6萬人。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2017年全市新增養老床位7823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32張,提前超額完成養老床位建設指標任務。制定實施了推進智慧居家養老服務和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實施方案,以市政府名義出臺了《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指導63個農村和城市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完善設施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推行醫養結合,目前在建的醫養結合養老機構3家。發放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全覆蓋,百歲老人生活津貼普遍提高,“銀齡安康行動”統保范圍進一步擴大,覆蓋率53%以上;貫徹落實《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放寬老年人乘車優待,全市65周歲以上的戶籍老人及非湛江戶籍老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湛江有房地產證明)免費乘坐市區內公交車。
(二)雙擁優撫安置工作成效明顯。
大力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與時俱進地開展軍民共建活動。以建軍90周年為契機,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雙擁宣傳教育活動。年內,市級財政共計投入1.9億元支持部隊建設和國防建設項目,改善部隊工作和生活條件。
大力推進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建設,出臺了《關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意見》和《關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成立湛江市復退軍人服務中心,按要求完成優撫對象數據核查任務,精心組織烈士紀念日活動和“關愛功臣送醫送藥”巡診活動,為維護優撫對象權益提供了可靠保障。
集中力量全面深入解決退役士兵歷史遺留問題,安置遺留問題328人全部按時“清零”。加強退役士兵的權益保障,解決退役士兵權益保障問題1738人,積極做好軍休干部、無軍籍職工、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實軍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三)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深入推進。
平穩順利完成1755個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基層民主參選率達到93%以上。深入推進農村村務公開民主管理,開展建立村(居)民議事會制度試點工作,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印發《湛江市開展村(居)務公開“五化”創建活動實施方案》開展活動。加強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出臺《湛江市社區減負專項行動方案》、《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方案》,起草《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
社會組織培育和規范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加快存量社會組織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工作,17個社會組織獲得市級公益創投專項資金資助,有序推進22個試點行業協會商會脫鉤工作。加大社會組織行政執法查處力度,依法對170個社會組織分別作出撤銷登記、立案調查、約談、執法檢查等行政處罰。草擬《湛江市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加快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開展“黨員律師進企業”活動,目前市社會組織基層黨支部有41個,黨員320名,社會組織黨組織的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加快發展。積極推進“雙百社工”工作,下撥建設專項資金204萬元,落實辦公場地與設備,15個社工站先后服務弱勢群體5000多人次,提供民政政策咨詢和解決群眾問題近600件。社工專業人才和志愿服務組織持續增加,2017年持證社工總人數281人,社區社工配備84名;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志愿服務組織12個,比上年增長5個,志愿服務登記和管理進一步規范。
(四)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持續發展。
地名管理工作規范開展,加強地名審批,按時辦結率均為100%。積極推進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驗收工作,落實經費狠抓整改。簽訂了粵桂線廉江北海段睦鄰友好協議。開展地名普查成果轉化,經招標確定公司開展《湛江村莊》的材料收集編寫工作。
殯葬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加快推進殯儀館等級創建工作,投入780多萬元完善殯儀館設施建設,對遺體火化排放的尾氣進行環保處置,全市6所殯儀館實行遺體處理流程全程監控,圓滿完成清明群眾拜祭服務保障工作,減免7項殯葬基本項目費用,提供各種人性化的服務,提升了殯葬公共服務水平。
困境兒童、留守兒童保護有序實施,出臺了《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湛府〔2017〕28號)和《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湛發〔2017〕4號),完善我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健全多部門協同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機制,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落實2333名無人監護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協助無戶籍農村留守兒童770人登記常住戶口、適齡的失學輟學留守兒童14人返校復學。
進一步規范流浪乞討人員托養和醫治人員的監管工作,完善托養和醫療協議,目前全市共托養安置和入院醫治流浪乞討長期滯留人員152人。實施“和諧婚姻建設計劃”,開展周末和重大節假日婚姻登記服務,在廉江、吳川開展婚姻登記示范單位創建工作。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要求,梳理編制權責清單,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實施,實現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民政系統安全管理不斷加強,深入指導加強督促,加大投入清查改造,對全市民政服務機構進行全方面無死角的消防改造,市掛牌督辦的社會福利院火災隱患單位如期摘牌,省委督辦風險隱患事項整改按時保質完成。
(五)民政事業發展增添新動力。
以機關作風建設強化年活動為抓手,積極推進基層黨建規范提質工作,重點抓好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建設,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促使全體干部職工思想觀念上有新突破、職責履行上有新擔當、工作效能上有新提升、工作作風上有新氣象。
七、存在問題
(一)專項資金較多影響單位預算的完成和控制。
2017年度,我局整體支出中有38個專項資金,其中有很多名稱相似的項目,如 “擁軍優屬活動經費”和“擁軍優屬慰問活動經費”“殯葬改革專項補助資金”和“殯葬改革專項資金”“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和“優撫對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社會福利專項資金”和“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等,專項資金過多,核算過程較復雜,不利于項目資金管理和預算控制。
(二)人員和公用經費缺口較大。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員和公用開支較大。我局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基本醫療支出每年缺口10萬元左右,在人員經費不足的情況下,占用公用經費,公用經費不足開支,需用其他資金彌補。
(三)其他問題。
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不足,對困難群體的兜底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市救助站搬遷工作因釘子戶問題進展緩慢;養老床位建設任務重,與明年省要求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省下達2018年度每千名老人養老床位達到35張以上)的重點考核指標還有較大差距;和兄弟市相比,優撫對象補助標準偏低。扶貧信息核對不夠精準,部門之間業務銜接還不夠順暢。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專業化程度低。民政信訪特別是涉軍信訪維穩任務重等。
八、今后改進措施
(一)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精簡核算過程。
在遵循專款專用和重點使用的原則下,將民政專項資金重新梳理,分類管理專項資金,用途一致的專項資金名稱可以合并核算,簡化核算流程。
(二)科學合理編制預算,完善預算核算管理。
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學習,進一步科學合理編制預算,嚴格執行預算,保證預算執行達到績效目標,提高社會效益。
(三)落實好市重點工作任務。
探索建立民生微實事統籌管理制度,幫助群眾解決急難事,提高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積極性。
(四)完善保障政策措施,織牢民生保障兜底的安全網。
做好困難群體救助保障。加強全市扶貧系統與民政系統關于低保戶、五保戶的數據銜接,進一步完善貧困人口退出和補錄機制,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進一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員和醫療救助水平,完善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審核辦法,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加快推進5間區域性鎮敬老院擴建和鎮村級敬老院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公建民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試點工作,提高機構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力求達到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30%入住供養機構的目標。
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不斷提升救災工作整體水平。2018年出臺市《關于推進防災減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繼續打造防災減災示范社區,完善市、區、街(鎮)、社區(村)四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機制,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升防災救災能力。
做好特殊群體保障工作。繼續督促落實好困難殘疾人生活和重度殘疾人護理“兩項補貼”,完善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貼)政策措施,認真開展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等專項活動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持續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
(五)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養老服務轉型升級。
以服務需求為核心,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按照“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制定的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35張的目標任務,積極培育和發展養老服務市場,加強養老基礎設施建設,按公建民營社會化改革模式加快推進市養老服務中心開業運營工作,全面鋪開智慧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先進技術,對接老年人服務需求和各類主體服務供給。推動醫養相結合模式全面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加快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完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體系。
(六)強化制度建設和政策落實,積極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
加快落實雙擁優撫改革舉措,切實保障優撫安置對象權益。深入開展雙擁創建和軍民共建活動,大力加強雙擁文化建設,扎實做好擁軍支前和服務保障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按照《關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深化市縣鎮村四級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建設,落實人員、經費、場所,提升復退軍人服務工作水平。建立湛江市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加強退役士兵的權益保障,扎實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積極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創業,提升退役士兵崗位安置質量,推進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陽光安置。
(七)完善社區、專業社工和社會組織的“三社聯動”管理機制,推進社會治理體制改革。
一是加大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力度,采取放管并重的措施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落實扶持社會組織發展政策措施,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積極推進社會組織發展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二是創新基層治理,這是今年市委重點改革任務之一,制定出臺有湛江特色、可操作性強、符合基層治理要求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等政策文件,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推進村務公開和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推進專業社工服務向農村地區延伸,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促進城鄉社區治理一體化發展,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打牢基礎。
(八)提升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和服務水平。
加快推進市救助管理站遷建工作。建立市級殯葬管理服務視頻監控站,提供廉潔惠民殯葬服務;加強部門協調,堅決糾正違規土葬行為,進一步鞏固提升火化率和自然火化率。
(九)加強基層民政工作。
在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建設、制度方面下功夫,夯實基層民政工作基礎。進一步完善綜合評估和督查機制,重點加強對縣一級的指導督促,層層壓實責任、激發動力,確保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和民政工作要求貫徹到底、執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