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
省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有關財政省直管縣(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疾控局關于下達2023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3〕104號),結合省衛生健康委的資金分配方案,現下達2023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7,937萬元(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項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1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二、請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財社〔2022〕64號)等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好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盡快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或下級財政部門。請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請各地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表》(附件2)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四、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市縣財政在分配該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系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并與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附件:1.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分配表
2.績效目標表
廣東省財政廳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載:
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分配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