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
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2018 年市政府地方志辦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五)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8 年市政府地方志辦部門預算表
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四、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經濟分類)
五、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門收支總表
八、2018年部門收入表
九、2018年部門支出表
十、2018年湛江市市直單位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計劃表
第一部分 2018年市政府地方志辦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簡稱市政府地方志辦公室)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地方志事業和開展地方志工作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和市年鑒編纂委員會直接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我市地方志工作的具體規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標準等;貫徹國務院、省人民政府關于志書“每20年左右續修一次”的原則,負責社會主義時期第二輪《湛江市志》的組織編纂、修訂、送審、出版以及續修等工作;收集、積累市情資料,逐年編輯出版《湛江年鑒》以及其它專著、系列書,積累系統市情資料;指導、審查和協調縣(市、區)和市直單位綜合志、部門志、專業志編修出版;承擔上級下達的有關市情情況的收集、整理任務;開展市情咨詢和地情研究,充分利用志辦庫存市情資料信息,為市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地情宣傳提供資料;搜集整理、收藏地方文獻和有關專著資料;負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市地方志干部的業務培訓工作;承辦市政府及省志辦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辦本級預算。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本辦內設2個職能科室。經市定編辦核定:市政府地方志辦公室總編制數8名(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其中:事業編制7名,后勤人員編制1名。2018年財政供養人數16名。其中:在職9名,退休7名。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367.03萬元,其中:預算經費安排撥款367.03萬元。比上年收入預算302.5萬元增加64.53萬元,增加21.33%。主要原因是:1、2018年起調增人員工資,故基本收入增加;2、2018年新增專項項目,故項目收入比上年88萬元增加51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367.03萬元,比上年收入預算302.5萬元增加64.53萬元,增加21.33%。支出按政府經濟分類劃分:機關工資福利支出150.21萬元,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160.36萬元,機關資本性支出(一)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55.46萬元; 按部門經濟分類劃分:1、基本支出預算228.0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0.2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5.46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22.36萬元。2、項目支出預算139萬元。
支出預算比上一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8年起調整工資數;2、2018年新增專項項目,故項目支出比上年88萬元增加51萬元。
四、“三公”經費說明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費和公務接待費。2018年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合計3.0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2018年無因公出國(境)計劃;公務用車費2.20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73.33%,由于沒有增加公務車保有量,故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2018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公務接待費0.80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26.67%,與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22.36萬元,比上年減少了0.87萬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其中:辦公費1.00萬元、印刷費0萬元、手續費0.50萬元、郵電費3.41萬元、差旅費2.00萬元、會議費2.00萬元、公務接待費0.8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1.50萬元、專用材料0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費0.2萬元、電費1.0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6.9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8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8年,本辦政府采購預算安排76.0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0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印刷、出版類)采購預算75.0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辦占有使用車輛情況為: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 年本辦沒有重點項目預算,故不設置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
(五)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支。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口徑與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經費之和一致。
第二部分 2018 年市政府地方志辦部門預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