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委統戰部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設五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干部科、黨派科、聯絡科、經濟科),預算單位包括市臺聯。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主要職能和工作是:
1、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方針、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
2、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為市委與市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聯絡工作。
3、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同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歸口管理臺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
5、調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6、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設,聯系并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7、指導縣(市、區)黨委統戰部和高校及有關單位統戰部門的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
8、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9、承辦市委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總編制數24名。其中行政編制21名,工勤編制3名。
市委統戰部2018年財政供養人數51人。其中:在職22人,離退休29人。
(三)主要工作任務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有關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方針、政策,向市委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
二、收入預算說明
市委統戰部2018年收入預算1115.14萬元,(含一般預算經費安排撥款1115.14萬元);比上年增加預算收入277.02萬元。相應安排預算支出1115.14萬元,其中:項目支出428萬元,比上年項目支出增加225.81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辦公樓租賃經費項目;基本支出687.14萬元(含工資福利支出389.23萬元、商品服務支出59.5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8.32萬元),比上年增加51.21萬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員的變動、部門預算填報口徑變化以及當年行政事業工作任務的增加。
三、支出預算說明:
市委統戰部2018年支出預算1115.14萬元。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 行政運行:363.32萬元,事業運行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行。
2.其他統戰事務支出:424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產生的專項開支。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83.9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開支。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1.行政單位醫療:8.6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醫療開支。
2.公務員醫療補助:0.4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公務員補充醫療。
(四)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積金:30.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2018年湛江市委統戰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合計 6.44萬元,比上年減少0.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1.8萬元,占“三公”經費的28%,比上年減少0.2萬元;本年減少的原因是預計本年度因公出國出境的護照辦理費用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64萬元,與上年持平,占“三公”經費的41%;公務接待費 2 萬元,與上年持平;占“三公”經費31 %。
五、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統戰部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59.59萬元。包括:辦公費 11.6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 5.87萬元、差旅費5萬元、會議費2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 3萬元、專用材料 0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 5萬元、辦公用房水費 1.1萬元、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2.2 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 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統戰部安排政府采購資金5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施設備和辦公家具。辦公用具采購預算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 2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安未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和單位價值10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2018年中共湛江市委統戰部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財政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共預算撥款428萬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