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部門預算
2018年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環境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五)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8年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部門預算表
一、 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四、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五、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六、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七、 2018年部門收支總表
八、 2018年部門收入表
九、 2018年部門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年 湛江市環境保護局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并監督實施本市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擬訂市主體功能區劃。
2、負責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區域、流域、海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對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3、承擔落實全市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并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4、負責轄區排污費征收,指導并監督管理各縣(市、區)排污費的征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保護資金。
5、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管理權限審批開發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6、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以及環境信訪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7、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范區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組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8、負責民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協助省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參與民用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反生化、反核和輻射恐怖襲擊工作。
9、負責環境監測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環境信息。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管理本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
10、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11、組織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本市有關環境保護對外合作項目。
12、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3、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環境保護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環保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霞山分局、湛江市環境保護局赤坎分局、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麻章分局、湛江市環境保護局坡頭分局、湛江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室、湛江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湛江市環境保護信息中心、湛江市環境保護局宣傳教育中心、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所。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湛江市環境保護局職能科室8個,分別是:辦公室、規劃財務科、政策法規科、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科、環境監測與輻射管理科、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水與生態保護科、環境監察科(環境監察分局)。
本部門行政編制31人、工勤人員4人;行政執法編制50名人;離退休人員28人。
事業編制共100名,其中:依公管理事業編制75人,后勤服務編制4人;核撥事業編制9人;核補事業編制16人;離退休人員共24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7066.39萬元,比上年增加1960.82萬元,增長39.0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項目專項經費增加,其中:一般預算經費安排撥款收入3345.39萬元,基金預算撥款收入3721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7066.39萬元,比上年增加1960.82萬元,增長39.09%,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項目專項經費增加。
支出按政府經濟分類劃分:機關工資福利支出1987.38萬元,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4282.13萬元,機關資本性支出306萬元,對事業單位經常性補助124.9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65.97萬元;
按部門經濟分類劃分,基本支出預算2869.0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104.4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65.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98.63萬元;項目支出預算4197.31萬元。
四、"三公"經費說明
2018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08.8萬元,比上年減少了8.45萬元,下降了7.2%,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為0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沒有此項經費支出。
2、公務招待費為51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了12.05萬元,下降了19.11%,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公務接待活動大大減少。
3、公車用車費
⑴公車用車運行維護費57.8萬元,比去年預算增加了3.6萬元,增長了6.64%,主要原因是油價增加及車輛使用年限已長,油費及車輛維修費用相應增加。
⑵公車用車購置費為0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沒有此項經費支出。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387.13萬元,比上年增加了63.32萬元,增長了19.55%,主要原因是人員公用經費按人均增加2000元/人。其中:辦公費 34.5萬元、印刷費 7 萬元、郵電費 32.42 萬元、差旅費 19.35萬元、會議費 8.5 萬元、福利費 15.8 萬元、日常維修費 61.72 萬元、專用材料 0 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 0萬元、辦公用房水費 6.3 萬元、電費7.5 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3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43.2 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4.2 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政府采購預算 3558.33 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693.33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 750 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 2115 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 2017年12 月 31 日,本部門占有使用車輛情況為:共有車輛 22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5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7 輛。單位價值 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8 臺(套),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 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 0 輛,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2 臺(套),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 年我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 476.31 萬元,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 3721萬元。2018年本部門共有8個專項項目預算績效,分別是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及環境統計工作, 市環境保護監測站設備采購專項, 湛江市104條自然村污水處理站驗收監測,紅樹林保護區內養殖場清退補償, 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 小東江流域整治經費, 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自動站(8個)場地“四通一平”及站房建設項目, 環境規劃評估項目,績效年度目標是及時分配下達并完成年度計劃投資。
專業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 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 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 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 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 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非稅收入: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由各級國家 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 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 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 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 許經營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等。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公”經費:主要包含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國內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口徑與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