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農業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
湛江市農業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農業和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
2、負責擬訂種植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參與制定相關涉農政策。組織、指導、監督全市農業[含畜牧業(不含動物衛生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3、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確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 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經營管理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建設與發展。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4、負責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實施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省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擬訂農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5、負責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產品進出口的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休閑農業發展。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質量管理體系,負責食用農產品(畜牧業、水產品除外)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依法管理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
7、負責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8、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負責植物防疫檢疫的監督工作。組織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監測、普查與防控。
9、承擔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 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承擔農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10、負責制定農業科技、農技推廣的規劃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科技示范和技術推廣。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優良品種與先進技術。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管理外來物種。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 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12、負責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 涂、宜農濕地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牽頭擬訂農田基本建設規劃。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13、負責制定并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 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14、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測分析農 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15、組織開展與外地農業交流與合作。
16、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市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市植物保護總站、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市蓖麻蠶科學研究所、市農業經濟管理干部學校等單位。
2、市局本級設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審批科)、人事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發展計劃科(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農產品加工管理科 (市綠色食品工作辦公室)、市場與經濟信息科 (法規科)、科技教育科、種植業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種子管理科、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農業應急管理辦公室)。
市農業局市直下屬有七單位: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市植物保護總站、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市蓖麻蠶科學研究所、市農業經濟管理干部學校等單位。
我局機關行政編制56個,實有在職人數為55人,其中,行政實有在職人數53人,離崗退養人數2人,雇用制后勤人員2人。行政實有在職正處級職務人數1人,行政實有在職調研員1人,行政實有在職副處級職務人數5人,行政實有在職副調研員人數3人,行政實有在職正科級職務人數7人,行政實有在職主任科員人數5人,行政實有在職副科級職務人數11人,行政實有在職副主任科員人數5人,行政實有在職科員人數9人,參照公務員管理實有工勤人員6人。離退休干部88人,其中 離休干部3人,退休人員85人。
下屬單位事業編制442人,其中依照公務員管理事業編33人,核撥事業編107人,核補事業編302人。實有在職人數270人,雇用制后勤人員1人,離退休人員380人(其中離休干部3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8733.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90.37萬元,比上年4676.24萬元增2714.13萬元,增長58.04 %,主要是人員經費的住房改革津貼大幅增加;農業種植保險保費補貼增加1363萬元;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經費增加900萬元。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343萬元,比上年增長100 %,主要是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實驗室建設及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區域站建設等增加273萬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數據平臺建設經費增加600萬元;農業信息化建設增加10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8733.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7390.37萬元,基金預算撥款支出1343萬元。
2018年支出預算按經濟分類劃分:
1、基本支出4488.37萬元,占總支出預算的51.39%,比上年4055.04萬元增433.33萬元,增長10.6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為2643.26萬元,比上年2383.56萬元增259.7萬元,增長10.90%,主要是人員變動及工資、住房改革等津貼補貼調增。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為1079.54萬元,比上年1429.74萬元減少350.2萬元,下降24.49%,主要是住房改革津貼補貼計入工資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為765.57萬元,比上年241.99萬元增523.58萬元,主要是市農業經濟管理干部學校、市農業推廣中心培訓、推廣等經費支出增加。
2、項目支出為4245萬元,占總支出預算48.61%。較上年621.2萬元增3623.8萬元。主要是農業種植保險保費補貼增加1363萬元;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經費增加900萬元;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實驗室建設及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區域站建設等增加273萬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數據平臺建設經費增加600萬元;以及以前年度不在年初預算中下達的市級農業項目配套工作經費增加。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89.63萬元,比上年107.75萬元減少18.12萬元,下降16.82%。其中:因公出國(出境)費用預算為12萬元,比上年15萬元減少3萬元,下降20%;公務招待費預算6.35萬元,比上年7.45萬元萬元減少1.1萬元,下降14.77%;公務車運行維護費預算71.28萬元,比上年85.3萬元減少14.02萬元,下降16.44%。2018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三公經費”預算支出逐年減少。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205.54萬元,比上年224.36萬元減少18.82萬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市委農辦從我局中獨立出去,在編在職人員減少而造成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下降。其中:其中:辦公費26.3萬元、印刷費3.5萬元、手續費0.8萬元、水費4.3萬元、電費12.3萬元、郵電費22.02萬元、差旅費7.8萬元、維修(護)費8萬元、會議費4.9萬元、培訓費7.4萬元、公務接待費6.95萬元、專用材料費0.5萬元、專用燃料費0.5萬元、勞務費4萬元、委托業務費1萬元、工會經費1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費48.6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65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138.47萬元,全部為貨物類采購。其中采購農業機械設備6臺,合計18萬元,約占總額的13%;采購電腦、空調、復印機、打印機、辦公家具、會議室音響等辦公設備120.47萬元,約占總額的87%。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本部門占有使用資產總體情況為:固定資產總額2607.77萬元,其中房屋建筑13203.9平方米;編辦批準的小汽車編制數18輛,實有汽車1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9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摩托車3輛、辦公電話106臺、電腦306臺、打印機119臺、復印機11臺、空調機175臺、一體化機27臺、傳真機12臺、其他設備10臺等。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
2018年財政部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263萬元,其中農業種植保險保費補貼1363萬元,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900萬元;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 1243萬元,其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數據平臺建設經費600萬元,熱帶南亞熱帶農業產業化生產基地建設項目370萬元,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區域站建設273萬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核撥給預算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等。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1、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2、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3、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4、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5、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門收支總表
7、2018年部門收入表
8、2018年部門支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