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婦女聯合會部門預算
2018年湛江市婦女聯合會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婦女聯合會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五)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8年湛江市婦女聯合會部門預算表
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四、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2018年部門收支總表
七、2018年部門收入表
八、2018年部門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8年湛江市婦女聯合會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市婦聯機關主要任務是:
1、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2、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積極推動和開展對婦女的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婦女素質。
3、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各級婦聯加強自身建設。
4、參與有關婦女兒童地方規范文件的擬定、修改;指導縣(市、區)婦聯開展婦女兒童工作。
5、聯系社會各界婦女組織,指導開展婦女工作;積極發展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
6、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婦聯交辦的其他任務。
湛江市女子職業技術學校主要職能:開展中等職業教育,培養中等職業技術人才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湛江市婦女聯合會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湛江市女子職業技術學校。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湛江市婦聯機關內設5個部(室),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協調議事工作機構)、市兒童福利會辦公室、市直屬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掛在市婦聯。湛江市女子職業技術學校設7個職能處室,校長室、副校長室、辦公室、教務科、學生科、招生就業科、總務科。
市婦聯機關總編制數17名。其中:行政編制15名、機關事業編制2名(后勤服務人員)。2018年財政供養人數34人。其中:在職人員17人,離退休人員17人。
湛江市女子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總編制數54名:其中自收自支編制27名、財政核撥編制27名。現有供養教職工24人,其中包括在職財政核撥編制20人,在職自收自支人員2人,退休人員2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046.78萬元,比上年增加147.83萬元,增加16.44%,主要原因是市女子職業技術學校增加了專項經費—基礎設施改造經費。
三、支出預算說明
支出預算1046.78萬元,比上年增加147.83萬元,增加16.44%,主要原因是市女子職業技術學校增加了專項經費—基礎設施改造經費。
四、"三公"經費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2.96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7.64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公務接待費5.32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控制經費支出。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31.78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其中:辦公費6萬元,手續費1萬元,水費7萬元,電費13萬元,郵電費10萬元,差旅費5萬元,日常維修費6萬元,租賃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勞務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其他交通通費用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6.78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支出總額264萬元,包括通用設備采購預算23萬元;辦公用具采購預算15萬元;辦公消耗用品采購預算7萬元;裝修工程采購預算167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52萬元,全部為其他服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納入2018 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 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市婦聯專項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98萬元,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0萬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