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金融局2017年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局本部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銀行信貸與資本市場科、地方金融發展科(保險市場科)等3個機構,主要職能是: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并組織實施;二是加強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期貨、信托、擔保業的指導與服務,促進本市金融業與地方經濟的協調和穩定發展。協調、指導廣東(湛江)統籌城鄉發展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的工作。三是組織協調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配合和支持中央駐市金融監管管理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問題。四是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五是指導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改革創新,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整頓與規范金融秩序,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湛江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安全區建設。六是負責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七是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柜臺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八是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局共有行政編制16名,后勤服務編制2名,在職人員共18名,退休人員1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加快金融改革創新綜合實驗區建設。圍繞建設區域金融服務中心、城鄉一體化金融服務網絡、構建城鄉金融市場對接平臺、統籌城鄉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繼續做好金融改革創新綜合實驗區工作。
2、推動保險市場改革發展。在繼續做好政策性農房、水稻保險續保、理賠工作的基礎上,跟蹤推動開展政策性嶺南特色水果保險業務,積極推廣政策性甘蔗、橡膠、蔬菜保險業務;探索開展具有湛江特色的巨災保險制度;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開發涉農保險、安全保險業務。
3、積極探索“政銀保”合作新模式。繼續推進建設銀行湛江市分行開展的互保金貸款業務、廣發行開展的“政銀企”業務、南粵銀行的“政銀企”小微貸款項目實施。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投入財政資金開展“政銀保”試點。會同財政、農業、經信等部門并協調金融機構,推動“政銀保”項目落地,為無擔保、無抵押物的“三農”和小微企業提供保險支持,增強融資能力。引導構建“政銀保擔”多層次的小微企業融資支持體系,通過保險公司信用背書、商業銀行由此放寬信貸條件、擔保機構進行風險分擔的方式,開展保險保單質押貸款、商業信用和風險咨詢服務等創新業務。
4、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的監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日常監管力度,密切跟蹤兩類機構的經營及風險情況,謹慎做好審批工作。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對兩類機構進行檢查、審計、評級等工作。
5、加強引導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聯合有關部門切實解決企業上市進程中面臨的困難,推動骨干企業上市融資。鼓勵和培育優質企業做大做強,引導企業轉變觀念、規范經營,大膽利用資本市場融資融券。
6、推進農村普惠金融試點工作。根據省《廣東省普惠金融“村村通”實施方案》和《湛江市普惠金融“村村通”實施方案》的精神,2017年繼續推進第三批農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試點建設工作,指導、督促各試點縣(市、區)做好“四項平臺”建設和推廣“四項業務“,為改善我市農村生產生活基礎條件、尤其是金融基礎服務作出積極貢獻。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預算410.47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預算410.47萬元。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310.47萬元,占75.64%,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01.36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42.9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6.13萬元;項目支出預算100萬元,占24.36%。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310.47萬元,占75.64%,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01.36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42.9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6.13萬元;項目支出預算100萬元,占24.36%。
湛江市金融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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