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部門預算
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委宣傳部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五)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6年 湛江市委宣傳部部門預算表
一、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四、2016 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門收支總表
七、2016年部門收入表
八、2016年部門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委宣傳部
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我市宣傳文化工作的方針和事業建設的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對市直宣傳文化系統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實施指導、協調、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規劃和部署宣傳思想工作;組織各項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規劃和宏觀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外、對港澳的宣傳及對外新聞發布等工作。研究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群眾性創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動的開展。負責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培訓工作;指導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工作。管理新聞輿論導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申辦報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審核工作。負責協調市高校工作。制訂黨委宣傳干部和有關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干的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歸口管理、統籌協調互聯網上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市委和省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我部本級預算。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內設9個科室:辦公室、干部科、外宣科、網宣科、宣教科、理論科、文藝科、研究室、文明辦。我部人員行政編制32名,工勤人員編制6名。我部年末在職39人,其中一名離崗退養人員,退休人員17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市委宣傳部2016年收入預算2545.64萬元,比2015年收入預算增加了1529.64萬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了107.76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及津貼等的增加;2、項目支出增加了1421.88萬元,主要是增加了宣傳湛江的專項宣傳經費、信息網絡建設維護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
三、支出預算說明
市委宣傳部2016年支出預算2545.64萬元,比2015年增加1529.64萬元,增加了150.55%。其中:1、基本支出545.76萬元,比2015年增加了107.76萬元,增長了24.60%,主要是人員工資及津貼等增加; 2、項目支出1999.88萬元,比2015年增加了1421.88萬元,增長了246%,主要是增加了宣傳湛江的專項宣傳經費、信息網絡建設維護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
四、“三公”經費說明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為37.28萬元,比2015預算減少28.2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28萬元,比2015年減少27.72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保有量比2015年下降50%;公務接待費32萬元,比2015年減少0.5萬元,接待媒體、記者125批次,約650人。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嚴格把好記者接待關,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市委宣傳部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70.33萬元,比2015年增加了18.72萬元,增加了36.27%,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增加了公務交通補貼。機關運行經費其中包括:辦公費34萬元,郵電費8.0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3.90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市委宣傳部2016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8萬元,全部為貨物類采,其中主要購置臺式電腦、打印機、空調機等辦公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為413.7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為121.20萬元,固定資產為292.59萬元,均為一般普通資產。市委宣傳部共有車輛4輛,其中屬于一般公務用車2輛,車輛價值45.06萬元。另有一輛報廢車輛,一輛拍賣車輛,車輛價值77.73萬元,因處置手續還有部分沒到財務部門,故沒作資產處置。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市委宣傳部2016年沒有納入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重點項目。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
“三公”經費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2016年湛江市委宣傳部財政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合計37.28萬元,比2015年減少28.2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28萬元,比2015年減少27.72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保在量比2015年下降50%;公務接待費32萬元,比2015年減少0.5萬元,接待媒體、記者125批次,約650人。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嚴格把好記者接待關,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