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
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能。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設18個職能科室,下屬單位共有5個,分別是:湛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湛江市就業服務中心、湛江市高級技工學校、湛江市第二技工學校、湛江市商業技工學校。貫徹執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方針政策,建立人力資源市場,促進就業工作,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工資分配政策,安置專業干部。
(二)人員情況。我局行政編制78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2名,行政工勤編制13名,事業編制33名(機關事業編制14名,其中依照公務員管理核撥事業編制16名,核撥事業編制1名),財政全額供給人員206人,其中全額供給在職人員118人(含離崗退養2人,事業全額供給人員9人,全額雇傭制后勤人員2人),全額供給離休人員12人,全額供給退休人員76人。下屬單位共有事業編制326人,離退休人員共246人 。
二、預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力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配套政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正常運行。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的編制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榮譽制度和政策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我局收入預算7309.37萬元,比上年增加966.56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將部分專項資金提前明確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額,落實到具體實施部門,列入部門預算。其中:預算經費安排撥款6608.67萬元,其他非稅收入安排撥款700.7萬元,。
四、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預算支出7309.37萬元,比上年增加966.56萬元,增長15%,其中:預算經費安排撥款6608.67萬元,其他非稅收入安排撥款700.7萬元。
2016年預算支出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5910.62萬元,占總支出80.86%,比上年增加334.61萬元,增長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550.5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021.8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38.1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1398.75萬元,占總支出19.14%,比上年增加631.95萬元,增長82%。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372.6萬元,比2016年增加34.46萬元,增長10.19%。主要原因是:2017年日常公用經費增加。機關運行經費包括辦公費22.3萬元、印刷費5萬元、郵電費36.32萬元、差旅費26.7萬元、會議費7.4萬元、日常維修費32萬元、專用材料0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64.3萬元、辦公用房水費5萬元、電費45.8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2.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10萬元等。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136.88萬元,比上年減少50.6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0萬元,比上年減少20%;2017年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6.88萬元,比上年減少32%,2017年預算沒有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用。
(三)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支出1086.2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支出1027.1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支出24.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支出35萬元。包括通用設備采購預算79.2萬元;圖書、檔案采購預算 44.4萬元;其他貨物采購預算支出903.5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支出24.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支出35萬元,維修和保養服務25萬元、商務服務1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由于2015年9月份公務用車改革,本部門只保留車輛27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其他用車26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社保擴面征繳、各類考試考務用車和學校教學用車。單位價值1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8臺(套),單位價值1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68臺(套)。
2016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 1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萬元以上專用設備5臺(套)。
(五)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財政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338.03萬元。重點項目包括自主擇業軍轉干經費559萬元、公務員招錄考試經費150萬元、市級技工院校免學費補助1400萬元等等。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主要包含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國內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口徑與部門決算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
附件:16年預算公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