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
2016年湛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五)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6年湛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表
一、 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四、 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年部門收支總表
七、 年部門收入表
八、 年部門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6年湛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指導全市黨政機關單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以下簡稱市四套班子)機關后勤管理工作,制定相關機關后勤事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市四套班子機關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以及市四套班子機關大院辦公用房和宿舍樓房的規劃、建設、改造、修繕、分配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四套班子機關辦公區、宿舍區的道路、供水、供電、通信、液化氣管道等規劃、建設、改造、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四套班子辦公室及局機關的財務管理。
4、負責市四套班子機關的行政事務、會議事務,以及市四套班子辦公區及宿舍區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5、負責市四套班子領導生活保障及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四套班子領導的工作用車和市四套班子機關公務用車的配備、維修、更新管理工作。
6、負責市四套班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中共湛江市委辦公室、湛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湛江市政協辦公室、湛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湛江市機關第一幼兒園、湛江市機關第二幼兒園、湛江市委機關幼兒園。預算編制范圍共8個單位。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7個正科級機構,包括辦公室、計財科、資產與基建管理科、行政會務科、保衛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車輛管理科。 2016年財政供養人數620人,其中:在職人員291人,離退休人員329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0078.23萬元,比上年增加 7011.54萬元,增長53.66%,主要原因是2015年預算批復不包含湛江市機關第一幼兒園、湛江市機關第二幼兒園、湛江市委幼兒園三個下屬單位的預算,而2016年預算批復包含三個下屬單位的預算。
三、支出預算說明
支出預算20078.23萬元,比上年增加7011.54萬元,增長53.66%,主要原因是2015年預算批復不包含湛江市機關第一幼兒園、湛江市機關第二幼兒園、湛江市委幼兒園三個下屬單位的預算,而2016年預算批復包含三個下屬單位的預算。
四、"三公"經費說明
2016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539.54萬元,比上年減少396.34萬元,下降42.30%,主要原因: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二是公務車輛改革。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9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增減0%,主要原因是2016年計劃因公出國人數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44.64萬元,比上年減少394.34萬元,下降53.3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公務車輛改革,車輛保有量下降,二是沒有公務車購置計劃;公務接待費194萬元,比上年減少2萬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948.14萬元,比上年減少156.4萬元,下降14.17%,主要原因是公務車改革,車輛相關費用下降。其中:辦公費27.05萬元,印刷費11.16萬元,郵電費180.16萬元,差旅費93.68萬元,,日常維修費59.7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133.83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24.8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8.07萬元等。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95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30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45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00萬元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車輛情況,共有車輛9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95輛等,2016年預計購置0輛等。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
2016年財政部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0 萬元。
(五)專業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2.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3.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 “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