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門預算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五)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6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門預算表
一、 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四、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門收支總表
七、2016年部門收入表
八、2016年部門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門預算
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范性文件,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干部和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并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4、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5、負責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縣(市、區)省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的審核工作,規范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
6、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7、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8、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9、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市異地商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10、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11、負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
12、是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湛江市民政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9個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湛江市社會(兒童)福利院、湛江市霞山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休養所、湛江市赤坎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休養所、湛江市開發區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湛江市海濱軍隊離休退休干部休養所、湛江市軍隊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湛江市軍用供應站、湛江市殯葬管理所(湛江市殯葬管理監察大隊)。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內設辦公室、計財科、優撫科、雙擁科、安置科、救災救助科(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區劃地名科、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科、社會事務科、人事科、市老齡辦12個科室和直屬湛江市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單位1個。湛江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51名(含民間組織管理辦6名),實際在崗47人,離退休人數44人,財政供給在職人數47人,離退休44人。下屬單位共有事業編制253名,實際在崗人員223人,離退休140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5891.67萬元,比上年減少8844.53萬元,下降60.02%,主要原因是:2015年預算與2016年預算統計口徑不一致。2015年預算包含了下達資金和不下達資金,2016年只有下達資金。例如2015年預算中包含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261萬元,病故一次性撫恤金3000萬元,這些項目均是不下達資金,2016年預算中沒有包含這些項目,因此2015年預算和2016年預算差異較大。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5891.67萬元,比上年減少8844.53萬元,下降60.02%,主要原因是:2015年預算與2016年預算統計口徑不一致。2015年預算包含了下達資金和不下達資金,2016年只有下達資金。例如2015年預算中包含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261萬元,病故一次性撫恤金3000萬元,這些項目均是不下達資金,2016年預算中沒有包含這些項目,因此2015年預算和2016年預算差異較大。
四、"三公"經費說明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2016年本部門 “三公”經費預算安排61.13萬元,比上年減少94.77萬元,下降60.79%,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拍賣一部分車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比上年減少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0.18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18萬元,比上年減少70.02萬元,下降66.29%,減少的原因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改革,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18萬元,下降100%,減少的原因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改革,減少不必要的公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18萬元,比上年減少61.02,下降60.3%,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車改革后,拍賣了一部分公務用車,使車輛運行維護費減少。公務接待費20.95萬元,比上年減少15.75,下降42.92%,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49萬元,比上年減少1395.97萬元,下降90.36%,主要原因是2015年預算批復中包含了不下達預算資金,2016年預算批復中不含不下達預算資金,導致二者之前的口徑不一致。其中:辦公費142.8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6.2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0萬元。
(二)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290.2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90.2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固定資產總額為8671.19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房屋構筑物4910.63萬元,通用設備2202.98萬元(包括車輛1300.61萬元),專用設備1165.67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391.91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房屋構筑物213504.38平方米,通用設備1154個(包括車輛55臺),專用設備383個,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2529個。資產變動情況為:預計增加固定資產200萬元,報廢固定資產30萬元,其中一般公務用車減少2臺。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財政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811.61萬元,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80萬元。項目績效目標覆蓋率100%,推進低保、地名普查、優撫安置、擁軍優屬、流浪乞討、殯葬、婚姻工作。
(五)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是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隊供應:是指軍供站(兵站)等用于保障軍隊運輸和飲食供應的支出。
3、退役安置:是指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軍隊移交政府的離退休人員安置及管理機構的支出。
4、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是指用于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和救助管理機構的運轉支出。
5、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是指行政區劃界線勘定、委會,以及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支出。
6、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是指開展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的支出。
7、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是指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宰相復員軍人、按規定辦理帶兵回鄉手續的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8、優撫事業單位支出:是指民政部門管理的有福事業單位支出,對集體優撫事業單位的補助,對烈士紀念設施的維修改造和管理保護支出,以及全國重點軍供站設施維修改造和設備更新支出。
9、假肢矯形:是指民政部門舉辦的假肢康復中心、假肢廠(站)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6年湛江市民政局部門預算表
1. 2016年財政撥款收支表
2.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3.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經濟分類)
4.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5. 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6. 2016年部門收支總表
7. 2016年部門收入表
8. 2016年部門支出表
附件:2016031953735809.xls201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共8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