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門決算
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是中共湛江市委主管的職能部門,是市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1.落實統戰政策。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方針、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
2.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為市委與市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絡工作。
3.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同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歸口管理臺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
5.調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6.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設,聯系并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7.協調民族宗教事務。協助有關部門聯系宗教團體及代表人物,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協調關系。
8.指導縣(市、區)黨委統戰部和高校及有關單位統戰部門的工作;代管市臺聯工作,發揮臺聯在團結和聯絡臺灣、港澳及海內外的臺灣同胞,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中的作用。
9.承辦市委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現有財政經費全額撥款獨立核算機構1個,即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為預算單位,無下屬單位。本單位內設辦公室、干部科、黨派科、經濟科、聯絡科。非獨立核算的湛江市臺聯的財務工作,由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兼管。本預算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第二部分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度總收入892.0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10.6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718.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0.68萬元,減少2%。主要原因是:單位基本運行開支減少,財政撥款減少。
2.其他收入92.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6.9萬元,減少7%。主要原因:一是省委統戰部減少港澳專項撥款。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度總支出892.05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832.7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531.0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7.83萬元(市臺聯相關經費支出),比上年增加4.83萬元,增長161%,主要原因是市臺聯運行經費增加。行政運行326.4萬元,比上年增加65.31萬元,增長25%,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單位機關運行經費增加。其他統戰事務支出196.83萬元;比上年數減少79.97萬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單位嚴控項目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4.98萬元,主要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和單位社會保障繳費,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1.63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是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增加以及增加本年撫恤金。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53萬元,比上年減少12.13萬元,下降38%;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4.6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2.35萬元;其他醫療保障支出2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4.66萬元,減少17%,減少的原因是張志同志專項醫療費減少。
4.住房保障支出32.8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干部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比上年增加10.69萬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單位職工工資調整,增加住房公積金支出。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72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18.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6.14萬元,增長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72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707.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35.83 萬元,增長23 %;年末結轉和結余20.6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行政運行費用和項目費用增加。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戰事務(款) 537.8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行政運行和單位項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206.7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干部的離退休費的發放。一般公共服務(類)醫療保障(款)32.6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和張志同志醫療費支出。一般公共服務(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2.1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住房公積金支出和購房補貼支出。
三、2016年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中共湛江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6.64萬元,完成預算6.64 萬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 2萬元,完成預算2萬元的100%;公務用車購置決算為 0 萬元,完成預算 0萬元的10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 2.64萬元,完成預算2.64萬元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 2萬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30.99萬元,下降466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就減少0.04萬元,下降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0.36萬元,下降13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97萬元,增長48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計劃因公出國出境列入港澳專項(我部港澳專項工作屬保密范疇,不列入公示范圍);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 ;消化2012年掛賬的公務車購車款。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來訪單位的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2萬元,占 3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64萬元,占 39%;公務接待費支出2萬元,占30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部機關出境團組 1 個、累計4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出境的差旅支出 2 萬元,主要用于住宿費0.77萬元,交通費0.44萬元; 出境補助0.77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2.64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 2.64萬元,2016年部機關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 輛,主要用于單位日常公務。
3.公務接待費支出 2 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發生國內接待 8次,接待人數共 80 人。主要包括兄弟市的統戰部來訪。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32萬元,比上年減少16.6萬元,降低4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控經費開支,壓縮單位機關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機關運行);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個,涉及資金15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由于該項目涉及國家安全屬于保密范疇,不對社會公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