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湛江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決算
2016年中共湛江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 2016年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 2016年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是市委派出機構,屬行政機關單位。其主要職責有:(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劃市直機關黨的建設,并組織實施。(2)分類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的工作,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3)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干部的培訓工作。(4)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的監督、督促、檢查;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及中心組學習并檢查落實情況。(5)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6)審批市直機關黨委(總支、支部)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7)領導市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審議處級黨員干部違法問題;審批科級黨員干部違紀的處分決定。(8)領導市直機關的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工作。(9)依法負責市直單位黨代會、人代會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10)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決算為我委本級決算。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內設7個科室:辦公室、紀工委、組織科、企業工作科、團工委、機關工會、宣傳科。我委人員行政編制23名,工勤人員編制4名。本年實有公務員23名,工勤人員4名,離休1名,退休12名。
第二部分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 2016年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總收入為760.3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為760.3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為760.3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4.65萬元,增長了7.74%。主要原因:人員經費的增加以及發放交通補貼。
(二)2016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總支出774.6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為774.6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06.14萬元,主要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476.61萬元;組織事務129.5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10萬元,增長1.67%。與去年支出大致平衡。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4.6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123.39萬元;死亡撫恤1.2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13.74萬元,增長了12.48%。主要原因是離休人員去世等。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以出8.0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6.1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92萬元;計劃生育事務0.0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了0.18萬元,下降了2.22%。與去年支出大致平衡。
4、住房保障支出35.81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34.41萬元,購房補貼1.4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3.96萬元,增長了42.43%。主要原因是領取購房補貼人員增加及公積金提高。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為760.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為760.3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了172.65萬元。增長了29.37%,主要原因是今年發放交通補貼(去年只發放了半年);追加了“兩新組織”經費。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為774.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774.68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了187萬元。增長了31.82%,主要原因是今年發放交通補貼(去年只發放了半年);追加了“兩新組織”經費。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06.14萬元,主要用于: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476.61萬元;組織事務129.5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10萬元,增長1.67%。與去年支出大致平衡。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4.6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123.39萬元;死亡撫恤1.2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13.74萬元,增長了12.48%。主要原因是離休人員去世等。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以出8.0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6.1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92萬元;計劃生育事務0.0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了0.18萬元,下降了2.22%。與去年支出大致平衡。
4、住房保障支出35.81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34.41萬元,購房補貼1.4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3.96萬元,增長了42.43%。主要原因是領取購房補貼人員增加及公積金提高。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 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為3.48萬元,完成了預算4.64萬元的7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為零,與預算數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53萬元,完成了預算2.64萬元的95.8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95萬元,完成了預算2萬元的47%,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9.3萬元,下降了72.7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為零,與去年數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8.25萬元,下降76.53%;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控用車。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05萬元,下降了52.5%,主要原因是相關單位交流工作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直屬機關工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數為零;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為2.53萬元,占72.70%;公務接待費支出為0.95萬元,占27.3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數為零。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為2.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53萬元,2016年我委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公務用車。另2輛已申請報廢處理。
3、公務接待費支出為0.95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我委共發生國內接待10次,接待人數共80多人。主要包括各地級市、縣級市市直工委的工作交流。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我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為42.09萬元,比上年增加了,20.2萬元,增長了92.27%,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發放交通補貼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我委共購置辦公設備8.86萬元.全部為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為163.6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為10.91萬元,固定資產為152.71萬元。我委現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2輛已做申請報廢處理。
第三部分 名 詞 解 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