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財政局部門決算公開
2016年湛江市財政局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湛江市財政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稅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對策;組織擬訂財政、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2. 擬定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建議。 3. 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制定全市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的管理。 4. 指導、監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征收和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和產業政策;承擔工交、商貿等企業財務制度制定和管理工作。 5. 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擬訂彩票管理制度,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政府債務、政府貸款業務、財政票據、財政預算內行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參與監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6. 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涉外企業財務制度和農村財務制度。 7. 擬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產權管理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監管;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公共資源統計分析及評價;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匯總和分析。 8. 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審核;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對本市級財政性資金基本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制定代建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工程造價管理;制定政府采購政策、制度并監督管理。 9. 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依法指導和監管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依法監管外國及港澳臺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在湛江境內的有關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10. 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11. 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注冊評估師的業務,辦理監管范圍內涉及國有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12. 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13. 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市屬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戰略性調整。 14. 按照市委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對所監管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15. 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和財務總監;負責監事會和財務總監的日常管理工作。 16. 通過統計、稽查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并對資本收益的使用進行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17. 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18. 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規范性文件;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19.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省國資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部門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9個,具體包括:局機關、 2個直屬行政機構(直屬分局、國庫支付辦),4個參公管理機構(契稅中心、農財辦、工程審核中心、預算外中心)和2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度總收入6802.86萬元,上年結轉結余1120.3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682.54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5650.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7618.49萬元減少1967.59萬元,下降25.83%。主要原因:(1)2016年公車改革、人員變動等導致基本支出下降;(2)歸并同類項目,提高項目經費利用率,因此導致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 2.其他收入31.6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23.72萬元增加7.92萬元,增長33.39%。主要原因:2016年收到代征個人所得稅手續費276197.78元、市直工委工作經費9254元;收到省科研所獎金5000元,收到利息收入25920.23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度總支出 5433.4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433.49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656.37萬元,主要用于金財工程信息建設費、工程預結算審核專項經費、全市績效工作經費、普法專項經費等,比上年決算數5984.32萬元減少1327.95萬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人員變動等導致基本支出下降;歸并同類項目,提高項目經費利用率。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7.21萬元,主要支出項目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支出,比上年決算數415.33萬元增加91.88萬元,增長22.12%,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2015年退休人員增加10人,因此退休費有所增加。 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3.6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補充醫療,比上年決算數52.06萬元增加1.63萬元,增長3.13%,主要原因是2016年與2015年符合條件的人數差不多,因此兩年的數額變動不大。 4. 城鄉社區支出0.7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農業土地開發專項資金,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7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開支該筆資金。 5.農林水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3.22萬元減少3.22萬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需安排資金。 6.金融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20萬元減少20萬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需安排資金。 7.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49.58萬元減少49.58萬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需安排資金。 8.住房保障支出215.4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比上年決算數186.43萬元增加29.03萬元,增加15.57%,主要原因是2016年符合辦理購房補貼條件人數增加。 9.其他支出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40萬元減少40萬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受臺風影響,維修費增加。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565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636.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4716.12萬元增加920.78萬元,增長19.52%,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部分項目為不下達指標,因此不在年初批復數中體現,導致決算數大于預算數。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4萬元,增長100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為不下達指標,因此年初預算數不含該筆數。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5433.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32.73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4716.12萬元增加716.61萬元,增長15.19%,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資金年初為不下達指標,因此年初預算數不含該筆數,導致決算數大于預算數。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7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7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為不下達指標,因此年初預算數不含該筆數。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4654.5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日常經費、金財工程信息建設費、工程預結算審核專項經費、全市績效工作經費、普法專項經費;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1.81 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經費開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507.21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開支。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53.6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0.77萬元,主要用于農綜辦開展工作業務經費。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15.46萬元,主要用于開支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助。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3.92萬元,完成預算22.92萬元的191.62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10.21萬元,超預算完成(年初預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8.45萬元,超預算完成(年初預算7.92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5.26萬元,完成預算15萬元的101.73 %。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年中工作需要,經報批準,臨時增加出國任務,因此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費用增加;2016年隨著精準扶貧工作開展,財政專項資金檢查次數增多,公務用車隨著時間增加每年耗損隨之增加,因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數大于預算數。公務接待費支出與預算數幾乎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厲行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122.52萬元減少78.6萬元,下降64.15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8.05萬元,增長372.69%;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85.98萬元,下降82.3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68萬元,下降4.27%。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據工作需要,經報批準,臨時增加出國任務;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執行車輛配備有關工作,實行車改后,公務用車運行保有量僅有5輛;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厲行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10.21 萬元,占23.25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45萬元,占42.01 %;公務接待費支出15.26萬元,占34.74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0.21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及下屬8個單位出國團組5個、累計5人次。開支內容包括:應市總工會、市衛計局、瑞士再保險公司邀請出國(境)交流工作經驗合計10.21萬元,主要用于:(1)赴臺交流;(2)為繼續做好援非醫療工作,加強與非洲醫療衛生的交流和合作,應埃及、埃塞俄比亞、赤道幾內亞三國衛生部門邀請,開展為期10天的醫療援助交流合作活動;(3)我市為臺風多發地區,為推動臺風巨災保險工作交流,2016年10月13日在瑞士蘇黎世再保險全球對話中心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舉辦財政風險巨災指數保險研討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4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 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8.45 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8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 輛,主要用于財政專項資金檢查,下鄉扶貧調研等公務活動。 3.公務接待費支出15.26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8個單位發生國內接待360 人次,接待人數共45批次。主要包括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09.46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273.93萬元增加35.53萬元,增長12.97%。主要原因是:2016 年根據工作需要,經報批準,臨時增加出國任務,出國(境)費用增加10.21萬元;2016年委托中介專項資金檢查等業務委托費比2015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4.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4.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用于正常公務活動)。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我部門未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未組織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3.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2016年度財政部門未組織開展對我部門重點項目績效評價。 4.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2016年度我部門未涉及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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