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國土資源局部門決算
2016年湛江市國土資源局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國土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行政復議和協助做好行政訴訟工作。
(二)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責任。
(三)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四)承擔耕地保護的責任。
(五)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
(六)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土地確權、城鄉地籍管理、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證等管理工作。
(七)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等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承擔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工作。
(九)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十)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下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領導干部雙重管理主管方的工作。
(十二)委托管理市土地儲備管理中心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湛江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7個,包括局本級和下屬5個分局、11個國土所及2個事業單位。局本部設10個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為:機關行政編制39名,后勤服務人數6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35名。另有派出機構5個分局、11個國土所,人員編制分局事業編制39名、后勤服務人數6名;國土所行政執法專項編制55名(含后勤服務人數6名);局機關及下屬分局離退休人員65人;1個納入決算的事業單位湛江市國土資源檔案信息管理中心人員編制8名、退休人員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湛江市國土資源局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含分局及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總收入4907.5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907.5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426.4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574.22萬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用上年結余數列支部分支出。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481.0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724.2萬元,下降64.78 %。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而相應減少支出。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含分局及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總支出5203.6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203.6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10.5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01.98萬元,增長2.83%,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改革津補貼增加。2.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93.09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湛江市轄區一村一鎮一地圖項目首期工程款100萬元、“金土工程”項目經費368.03萬元、“數字湛江”數據更新與維護項目第一、二期款149萬元、湛江市連續運行衛星定位綜合服務系統項目第一、二期款151萬元、2014年1-9月衛星遙感圖斑監測違法用地核查測量經費154.7萬元、土地評估費171.22萬元、罰沒收入經費140.8萬元、衛星遙感執法經費50萬元、2008年1月至2016年1月補發歷史遺留套改工資135.0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688.2萬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項目比上年減少。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含分局及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4907.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426.4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18.73萬元,增長6.82 %;主要是根據國土部門2016年承擔的職能任務增加相應增加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81.0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369.09萬元,增長1222.4 %;主要原因是年初有些跨年項目財政不下達預算。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含分局及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5203.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10.5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02.83萬元,增長15.68%;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津貼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93.0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381.09萬元,增長1233.12%;主要原因一是項目增加;二是年初有些跨年項目財政不下達預算。
分功能科目看,1.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942.71萬元:主要用于國土部門機關及所屬單位保障機構正常運轉、開展國土行政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47.61萬元,下降1.59%,主要為項目減少相應減少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9.89 萬元:主要用于國土部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比2015 年決算數增加166.33萬元,增長45.75%,主要為退休人員增加以及退休費標準提高和住房改革補貼發放,相應增加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5.77萬元:主要用于國土部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醫療費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2.53萬元,下降5.24%,主要為下屬事業單位人員減少相應減少支出。
4.城鄉社區支出1493.09萬元:主要用于國土部門城鄉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比2015 年決算數減少2688.2萬元,下降64.29%,主要為項目減少相應減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92.21萬元:主要用于國土部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住房改革補貼的支出,比2015 年決算數增加16.55萬元,增長9.42%。主要是人員補貼標準提高相應增加支出。
6.年末結轉和結余499.75萬元,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比2015 年決算數減少623.39萬元,下降55.5%。這主要是由于我局各預算科室加強資金管理,使用結余資金,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以及制度、政策性因素及資金運行環節等原因形成減少結轉和結余。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含分局及下屬事業單位)2016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53.4萬元,完成預算55.42萬元的96.3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預算一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47.16萬元,完成預算39.92萬元的118.1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24萬元,完成預算15.5萬元的40.26%。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33.7萬元,下降38.6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與上年一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35.36萬元,下降42.8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1.66萬元,增長36.24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公務接待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接待任務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7.16萬元,占88.31%;公務接待費支出6.24萬元,占11.6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7.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47.16萬元,2016年局機關及下屬6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2輛,主要用于一般機關收發文、土地礦產衛片執法巡查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6.24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發生國內接待29次,接待人數共229人。主要包括各項督導檢查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4萬元,比上年增加11.85萬元,增長8.97%。主要原因是人員辦公經費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2.4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8.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63.4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00.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2.4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3.9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1.82%。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2輛 (下半年公務用車改處置拍賣及報廢車輛封存24臺,在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拍賣報廢處置完,將處置款上繳財政后再銷賬),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我局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無開展績效自評。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