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主管協調地方與金融機構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并組織實施;二是加強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期貨、信托、擔保業的指導與服務,促進本市金融業與地方經濟的協調和穩定發展。協調、指導廣東(湛江)統籌城鄉發展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的工作。三是組織協調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配合和支持中央駐市金融監管管理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問題。四是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五是指導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改革創新,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整頓與規范金融秩序,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湛江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安全區建設。六是負責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七是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柜臺交易市場等區域金融市場,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八是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根據湛機編[2010]37號文件精神,我局在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牌,正處級單位。設置三個科室:辦公室(與政策法規科合署)、銀行信貸與資本市場科、地方金融發展科(與保險市場科合署)。我局2016年在職行政人員16名,工勤人員2名,退休人員1名,共19名,財政核發工資人數為19人。聘用臨時工2人。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我局沒有下屬單位。
第二部分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總收入887.39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87.3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財政撥款收入887.3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13.31萬元,增長12.77%。主要原因:1、增加2名軍轉干部;2、工資調整及津貼調整;3、新進金融機構開辦費補助;4、增加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補助。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總支出892.8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892.8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5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用,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8萬元,增長17.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16萬元,主要支出行政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與上年決算數一致。
3.農林水支出19.60萬元,主要支出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比去年決算數減少55.65萬元,下降283.93%,主要原因是小貸公司涉農風險補償金支出減少。
4.金融支出835.27元,主要支出金融部門行政運行支出和金融發展支出,比去年決算數增加191.43萬元,增長22.92%,主要原因:1、新增2名軍轉干部;2、在職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增加;3、新進金融機構開辦費補助;4、增加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補助。
5.住房保障支出23.29萬元,主要支出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34萬元,增長18.63%,主要原因是新進2名軍轉干部。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887.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87.3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56.38萬元,增長62.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名軍轉干部,二是在職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的調整,三是新進金融機構開辦費補助,四是增加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補助;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892.8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92.8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61.83萬元,增長62.93%;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軍轉干部,二是在職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的調整,三是新進金融機構開辦費補助,四是增加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補助;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分功能科目看,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5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用,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8萬元,增長17.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工資及津貼調整。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16萬元,主要支出行政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與上年決算數一致。
3.農林水支出19.60萬元,主要支出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比去年決算數減少55.65萬元,下降283.93%,主要原因是小貸公司涉農風險補償金支出減少。
4.金融支出835.27元,主要支出金融部門行政運行支出和金融發展支出,比去年決算數增加191.43萬元,增長22.92%,主要原因:1、新增2名軍轉干部;2、在職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增加;3、新進金融機構開辦費補助;4、增加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補助。
5.住房保障支出23.29萬元,主要支出在編職工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34萬元,增長18.63%,主要原因是新進2名軍轉干部。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194萬元,完成預算3.24萬元的98.58%。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12萬元,完成預算2.64萬元的118.1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074萬元,完成預算0.6萬元的12.33%。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2.626萬元,下降45.1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萬元,下降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2.24萬元,下降41.7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386萬元,下降83.9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該項工作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12萬元,占97.68%;公務接待費支出0.074萬元,占2.3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局機關出國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12萬元,2016年局機關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
3.公務接待費支出0.074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機關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生國內接待2次,接待人數共15人。主要包括上級檢查及相關交流工作等方面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7.79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70.96萬元,增長24.66%。主要原因是:1.新增2名軍轉干部;2.在職人員工資及津貼調整。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1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1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我局2016年沒有開展該項工作。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湛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