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部門決算
2016年中共湛江市委宣傳部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湛江市委宣傳部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委宣傳部 2016年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委宣傳部 2016年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委宣傳部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我市宣傳文化工作的方針和事業建設的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對市直宣傳文化系統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實施指導、協調、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規劃和部署宣傳思想工作;組織各項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規劃和宏觀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外、對港澳的宣傳及對外新聞發布等工作。研究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群眾性創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動的開展。負責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培訓工作;指導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工作。管理新聞輿論導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申辦報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審核工作。負責協調市高校工作。制訂黨委宣傳干部和有關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干的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歸口管理、統籌協調互聯網上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市委和省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1)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我部本級預算。
(2)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內設9個科室:辦公室、干部科、外宣科、網宣科、宣教科、理論科、文藝科、研究室、文明辦。我部人員行政編制32名,工勤人員編制6名。我部年末在職39人,其中一名離崗退養人員,退休人員17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決算
情況說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總收入為2552.94萬元,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為2552.94萬元。本年收入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305.56萬元,下降了10.68%。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96.24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公務員工資及津貼提高,實行車改發放交通補貼。(2)項目支出減少401.78萬元,下降了17.28%主要原因:主要是減少了宣傳湛江的專項宣傳經費等的支出。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總支出2552.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為630.56萬元,項目支出1922.3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82.07萬元,主要用于:宣傳事務2082.0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了272.06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宣傳湛江的專項宣傳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5.7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125.7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34.87萬元,增長了38.3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離退休費增加。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8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7.4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2.35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支出0.10萬元,主要用于獨生子女補助款的發放。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0.41萬元,增長了4.3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員變動造成的。
4、住房保障支出44.61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41.01萬元,購房補貼3.6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5.57萬元,增長了14.26%。主要原因是人員職務變動,公積金的增加。
5、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86.4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21.45萬元,增長了8.09%。主要用于文藝精品創作扶持經費、紫荊花式戲曲大賽活動、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宣傳活動制作經費等等支出。
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萬元。主要用于全市性會議宣傳制作經費支出。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2552.94萬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82.0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320.92萬元,下降了13.35%,主要原因是減少了部分宣傳湛江的專項宣傳經費。(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86.45萬元。主要用于文藝精品創作扶持經費、紫荊花戲曲大賽活動、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宣傳活動制作經費等等支出。
(二)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552.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52.94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7.3萬元,增長了0.28%。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82.07萬元,主要用于:宣傳事務2082.07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了372.06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了部分宣傳湛江的專項宣傳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5.7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125.7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34.87萬元,增長了38.3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離退休費增加。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8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7.4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2.35萬元,計劃生育事務支出0.1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0.41萬元,增長了4.3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員變動造成的。
4、住房保障支出44.61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41.01萬元,購房補貼3.6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5.57萬元,增長了14.26%。主要原因是人員職務變動,公積金的增加。
5、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86.4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了21.45萬元,增長了8.09%。主要用于文藝精品創作扶持經費、紫荊花式戲曲大賽活動、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宣傳活動制作經費等等支出。
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萬元。主要用于全市性會議宣傳制作經費支出,是當年新增項目。
三、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 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為22.47萬元,完成了預算37.28萬元的60.2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為零,與預算數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1.13萬元,超過了預算5.28萬元的210.7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1.34萬元,完成了預算32萬元的35.43%,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公務用車運行費用超支主要是由于當年采訪、采風活動較多等原因造成的。
與上年相比,2016年湛江市委宣傳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22.47萬元,比上年減少13.3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數為零;無公務用車購置,金額為零,與去年數保持不變。公務用車4輛,運行維護費11.13萬元,比上年減少10.66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車改減少了車輛保有量,同時更合理安排公務用車及節約用油費用;公務接待費11.33萬元,比上年減少2.66萬元,公務接待總計37批次,約接待225人,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嚴格把好記者接待關,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再就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 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控公務接待開支,促使公務接待費用下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委宣傳部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數為零;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為11.13萬元,占49.53%;公務接待費支出為11.33萬元,占50.4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數為零。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為11.1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1.13萬元,2015年我部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輛,主要用于一般公務用車。
3公務接待費支出為11.33萬元,主要用于港澳及國內新聞媒體記者的接待。2016年,接待總計37批次,接待約225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我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為40.48萬元,比上年增加了,8.54萬元,增長了26.73%,主要原因是辦公費用增加以及公車改革,發放交通補貼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我部共購置辦公設備7.79萬元.全部為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為432.0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為131.62萬元,固定資產為300.38萬元,均為一般普通資產。市委宣傳部共有車輛4輛,其中屬于一般公務用車2輛,車輛價值45.06萬元。另有一輛報廢車輛,一輛拍賣車輛,車輛價值77.73萬元,因處置手續還有部分沒到財務部門,故沒作資產減少處置。
第三部分 名 詞 解 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