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2016年決算收支、機關運行費等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決算295417.62萬元,與2015年部門決算相比增加36010.26萬元,主要是財政加大對衛生計生事業發展支持力度。
2016年局本級收入決算6319.44萬元,與2015年部門決算相比增加3458.98萬元,主要是財政加大對衛生計生事業發展支持力度。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支出決算275626.46萬元,與2015年部門決算相比增加36257.7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市啟動衛生強基創優行動,加大對衛生計生事業的發展力度。
2016年局本級支出決算6319.44萬元,與2015年部門決算相比增加3805.56萬元,主要是財政加大對衛生計生事業發展支持力度。
三、機關運行經費執行情況
2016年部門決算(含局本級、市疾控中心及市衛監所)機關運行經費913.67萬元,與2015年部門決算相比增加110.11萬元,主要是各單位新進人員增多,導致辦公經費有所增加。
2016年部門決算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75.56萬元,與2015年部門決算相比增加1.16萬元,主要是局本級機關2016年新進人員增多,導致辦公經費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5年部門決算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21.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58.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85.2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77.8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9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7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