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審計局部門決算
2015年湛江市審計局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湛江市審計局概況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主要職責及職責定位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機構、人員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審計局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審計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收入決算表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支出決算表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if !supportLists]-->六、 <!--[endif]-->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if !supportLists]-->七、 <!--[endif]-->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if !supportLists]-->八、 <!--[endif]-->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審計局概況
(一) 主要職責及職責定位
1、湛江市審計局主要職能是經濟監督、經濟鑒證和經濟評價。具體通過審計檢查和督促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在規定的范圍內沿著正常的軌道健康運行;檢查受托經濟責任人忠實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借以揭露違法違紀,制止損失浪費,查明錯誤弊端,判斷管理缺陷,進而追究經濟責任。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及其他經濟資料進行檢查和驗證,確定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公允性和合法性,肯定成績,揭露矛盾,總結經驗,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
2、在市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支持下,2015年,我局完成審計項目41個,查出違規金額17081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50023萬元,應上交財政3014萬元,其中罰沒1萬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100萬元,應歸還渠道資金116637萬元,應調賬處理 219026萬元。審計機關在推進國家重大政策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保障民生、促進深化改革,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較好地發揮了審計“免疫系統”的功能作用。
(二)機構設置
1、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審理科、績效審計科、財稅金融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貿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直屬分局。無下屬單位。
2、市審計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編制數58人,其中行政編制38人,工勤編制5人,事業編制15人。2015年末全局人數82人。其中:在職人員52人;離崗退養1人;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29人。
第二部分 湛江市審計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審計局2015年度收入1709.7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1653.54萬元
2、其他收入56.17萬元
(二)2015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審計局2015年度總支出1656.5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比上年決算書增加原因人員增加和人員職務變動,工資數調整。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審計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653.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53.54萬元。比年初預算增加397.58萬元,增長了31%。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薪金調整。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審計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636.5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36.5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了380.61萬元,增長了30%。原因是增人增資。
三、2015 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
2015年我局因公出國事項只有一項,為省審計廳組織的加拿大績效審計培訓。我局按規定向市政府及市財政做了詳細的培訓經費預算報批請示。2015年因公實際出國支出22400元。
2、公務用車經費
2015年公車改革前共有公車11輛,全年公務用車經費為78491.21元,比2014年同期下降了36%,2015年我局無新增購置車輛。進行公車改革后,我局只余2輛公車編制,其余2輛為審計學會及內審協會留存車輛(屬于社會服務行業,不參加車改),不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開支項目。但我局在湛江市區常駐區外勤工作任務多,項目時間緊的情況下,仍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制度,以年度預算為上限,保證基本運行車輛保險和維修費用,嚴格控制公車使用。
3、公務接待費用
2015年我局公務接待費為9482.90元,比2014年同期下降了84%。全年批次為12 /18(批次/人次)。
4、會議費
2015年全年會議費5.3萬元,基本與去年同期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5.61萬元。比上年增長了10.95萬元,增長了19.7%。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變動。
(二)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15.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0.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4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7.0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1.6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9%。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由于2015年9月份公務用車改革,本部門只保留一般公務用車2輛,主要是用于審計外勤。2015年部門決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
(四)預算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績效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決算實現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1653.54萬元
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2015年決算總表(共8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