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門決算
2015年湛江市旅游局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湛江市旅游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旅游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
湛江市旅游局是主管旅游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2、研究和推進旅游綜合改革,引導休閑度假,協調實施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協調旅游安全、旅游應急救援、節假日旅游和紅色旅游工作。
3、制定國內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場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湛江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負責國內、國際旅游合作與交流事務。
4、組織開展旅游資源的普查和保護工作,擬定旅游產業發展規劃、旅游資源開發規劃,引導社會投資發展旅游產業、開發旅游產品,監測旅游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游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5、協調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旅游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行業標準工作,依法負責有關旅游業務的審核、審批和出入境旅游管理工作,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赴港澳臺旅游政策,開展對港澳臺旅游市場推廣工作,承辦赴港澳臺旅游的有關事務和其他粵港澳臺旅游合作交流事務。
7、制定并組織實施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工作。
8、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3個,包括湛江市旅游局本級和下屬湛江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湛江市旅游發展促進中心2個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支出決算總規模、各類支出決算規模及各類支出增減變化情況。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度總收入4340.1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340.1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4340.1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199.61萬元,增長102.76%。主要原因:一是是政策性調整工資及人員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上級沒有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事業收入為0。
4.經營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非盈利機構。
5.其他收入 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非盈利機構。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度總支出4560.42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560.42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10 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0 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本部門負責的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增加。
2、城鄉社區支出22.2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2.25 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編制旅游產業發展提升規劃首期費用。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9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退休人員工資及福利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4.62萬元,增長15.1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人數增加。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1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4萬元,增加35.45%,主要原因是醫療補助增加。
5.農林水支出66.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6.5萬元,增加565%,主要原因是受臺風“海鷗”影響,海濱浴場救災復產經費增加。
6、商業服務業等支出4309.2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商業流動事務的行政運行、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的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旅游宣傳、其他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495.67萬元,增加137.61%,主要原因是負責管理金沙灣海濱浴場和漁港公園海濱浴場,宣傳推介、旅游執法、創文督查等工作活動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32.3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改革支出和購房補貼,比上年決算數增加9.09萬元,增加39.16%,主要原因是住房改革補貼增加。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4340.14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317.8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177.36 萬元,增長101.72 %;主要原因是負責管理金沙灣海濱浴場和漁港公園海濱浴場,舉辦湛江海洋周、海博會等各類宣傳推介活動;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25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2.2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城鄉社區支出22.25萬元。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560.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38.1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020萬元,增長775.81%;主要原因是在省“五島一灣”資金的支持下,開展多項旅游工作;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25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22.25 萬元,增長100 %;主要原因是城鄉社區支出22.25萬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94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工資及福利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1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療和公務員醫療補助;農林水支出66.50萬元,主要用于臺風災后復產;商業服務業等支出4309.25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租賃費、委托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住房保障支出32.30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及購房補貼。
三、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2.92萬元,完成預算42.92 萬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13.69 萬元,完成預算15.77萬元的8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98 萬元,完成預算11.15 萬元的98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9.25萬元,完成預算 11.88萬元并超出62 %。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與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增加3.32萬元,增長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3.69萬元,占31.9%,比上年增加3.69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參加國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組織的因公出境人數增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98萬元,占23.25%,比上年增加 1.18萬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務車維修費用;公務接待費 19.25萬元,占 44.85 %,比上年減少 9.97 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公務接待開支,促使公務接待費用下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 13.69萬元,占31.9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98萬元,占23.25 %;公務接待費支出19.25萬元,占44.85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3.69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湛江市旅游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出國團組4個、累計20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參加旅游推介活動支出13.69 萬元,主要用于美麗中國之旅港澳宣傳活動、臺灣會展費、香港海洋招商工作;(2)出國談判、工作磋商支出0萬元;(3)境外業務培訓及考察 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9.98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 0萬元,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9.98萬元,2015年湛江市旅游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3 輛,主要用于日常公務與旅游執法。
3.公務接待費支出19.25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單位檢查和招商引資、行業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湛江市旅游局機關及下屬2個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 0 人次;發生國內接待 85批次,接待人數近2000人次。主要包括旅游招商業務接待、安全檢查工作接待、區域合作工作接待、宣傳推介接待等。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1.04萬元,比上年增加15.88萬元,增長64%。主要原因是:辦公費、郵電費、委托業務費等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88.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8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654.6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019.6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61.8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95.3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項目1個,共涉及資金400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組織對“旅游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等1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95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1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2.其他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2015年度市旅游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項目資金為395萬元,用于扶持雷州市天成臺旅游度假村、湖光巖風景區等等16家旅游景區共計20個(其中新建旅游廁所9個項目,改建旅游廁所11個項目)廁所新建和改建項目。除了2個廁所項目因要引進大型旅游項目,需要調整規劃,項目選址改變而無法建設外,其它18個項目均已竣工并投入使用。這些主題鮮明、干凈衛生旅游廁所的投入使用后,有效地緩解了部分景區廁所不足的問題,提高了我市景區的整潔度,達到“數量充足、干凈無味、實用免費、管理有效”的總體要求,深受游客和市民的歡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為便于社會公眾的理解,各部門需對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進行解釋,格式如下:(以下專業名詞解釋供參考,各部門可以根據公開內容中涉及的專業名詞自行予以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各部門應當公開8張部門決算表格,包括:1.收支總表(3張),即:《收入支出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2.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應當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沒有數據的表格也要公開,并在合計欄以零填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