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麻章晨鳴漿紙有限公司“5·18”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2023年湛江麻章晨鳴漿紙有限公司“5·18”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發生以來,湛江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防控重大風險,狠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指引的通知》(粵安辦〔2023〕122號)的要求,市安委會于9月23日成立評估組,對麻章區開展了自查評估和現場檢查等。
市安委會現場評估組赴麻章區,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查閱資料、實地察訪、現場抽查等方式,重點對麻章區委、區政府,太平鎮委、鎮政府,森工園區管委會、區科工貿局、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在落實事故整改措施、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責任單位行政處罰等方面情況進行了核查與評估,現場抽查了同類企業湛江冠豪紙業有限公司。從總體上看,對湛江麻章晨鳴漿紙有限公司“5·18”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的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見已落實。現根據檢查情況評估如下。
一、責任追究意見落實情況
(一)對事故責任企業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調查的責任認定,對該起事故負有責任,由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0日,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4年2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湛)應急罰〔2024〕執法-4號),作出罰款人民幣120萬元的行政處罰。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12日將罰款繳納完畢。
石家莊科晶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調查的責任認定,對該起事故負有責任,由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0日,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4年2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湛)應急罰〔2024〕執法-9號),作出罰款人民幣120萬元的行政處罰。經同意其分期繳納罰款,截止于2024年9月14日石家莊科晶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已繳納70萬元,尚有50萬元計劃于2024年11月30日前繳納。
(二)對事故責任企業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劉源朋,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總經理。按照事故調查的責任認定,劉源朋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由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0日,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4年2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湛)應急罰〔2023〕執法-5號)作出罰款人民幣120102.46元的行政處罰。經同意其延期繳納罰款,劉源朋已于2024年7月1日將罰款繳納完畢。
馬祿潤,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按照事故調查的責任認定,馬祿潤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由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0日,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4年2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湛)應急罰〔2023〕執法-6號)作出罰款人民幣81237.03元的行政處罰。經同意其延期繳納罰款,馬祿潤已于2024年7月1日將罰款繳納完畢。
譚桐,湛江晨鳴公司副總經理。按照事故調查的責任認定,譚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由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0日,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4年2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湛)應急罰〔2023〕執法-7號)作出罰款人民幣62966.69元的行政處罰。經同意其延期繳納罰款,譚桐已于2024年7月1日將罰款繳納完畢。
戴志梅,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安全處處長。按照事故調查的責任認定,戴志梅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由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10月20日,湛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4年2月2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湛)應急罰〔2023〕執法-8號)作出罰款人民幣28548.8元的行政處罰。經同意其延期繳納罰款,戴志梅已于2024年7月1日將罰款繳納完畢。
(三)落實刑事責任追究
《調查報告》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4人(陳奇終、馬永勝、卿德勇、董琪),目前已到審查起訴階段。
(四)落實黨紀政務處分責任追究
《調查報告》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其他問責處理的21人,根據《關于反饋湛江麻章晨鳴漿紙有限公司“5·18”較大窒息事故處理處置及問責意見的函》(湛紀函〔2023〕88號)文件已全部得到落實。
1.作批評教育,作出書面檢查(14人):陳思遠、吳小羿、李志尚、李新實、姜力、王正葆、侯春華、李盛、王新庚、吳曉捷、周力、王文光、周忠民、葉飛。
2.作誡勉處理(2人):梁文濤、楊華清。
3.黨紀政務處分(5人):林挺(政務警告處分)、周邦陽(政務警告處分)、羅胄(延長預備期1年)、楊坤華(政務記過處分)、張華宏(政務警告處分)。
(五)落實其他問責意見
《調查報告》建議的7條其他問責意見已全部得到落實。
1.森工園區管委會已于2023年12月25日向麻章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組織整改。
2.區科工貿局已于2024年1月15日向麻章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組織整改。
3.區應急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8日向麻章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組織整改。
4.太平鎮委、鎮政府分別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向麻章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對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組織整改。
5.麻章區委、區政府已于2023年11月22日向湛江市委、市政府報送《中共麻章區委 麻章區人民政府關于湛江晨鳴漿紙“5·18”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的檢查報告》,作出深刻檢查,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報告了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6.市商務局已于2023年9月2日向湛江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深刻吸取教訓,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報告了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7.市應急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5日向湛江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深刻吸取教訓,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報告了事故發生后落實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調查報告》提出了6個方面的整改措施,麻章區委、區政府,太平鎮委、鎮政府,森工園區管委會、區科工貿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認真查擺存在問題和深層次原因,逐條部署落實,對照整改問題,全面加強和改進了安全生產工作。
(一)強化底線紅線意識,筑牢安全生產底線。麻章區委、區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深刻吸取晨鳴“5·18”事故教訓,以對事業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抓實抓細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以問題為導向,深入開展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排查工作。太平鎮、森工產業園區、區應急管理局、區科工貿局態度堅決,旗幟鮮明,重點對本行業重點監管領域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壓實企業主體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防范化解各類隱患風險。科晶公司作為湛江晨鳴“5·18”事故的責任單位,未能對企業風險隱患進行有效排查,未能落實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生,按照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科晶公司未能滿足安全生產的條件,因此該公司已被勒令關停,不得復工復產,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已停止與科晶公司的合作關系。
(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安全意識。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認真對照問題整改清單,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聘請湛江市全民應急安全培訓有限公司對全公司2847人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電工、叉車工、鍋爐工、焊工、有限空間作業、職業健康等1665人進行專題培訓,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各工廠負責人、新任安全員共38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獲取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合格證;與廣東中恒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重新梳理制訂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2個,并組織各工廠全員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各工廠重新辨識各工廠危險源點和有限空間,完善全公司危險源點管控清單和有限空間管控清單;各工廠全面梳理設備設施臺賬,結合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有針對性的制訂發布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對相關崗位人員全部進行培訓。
(四)落實有限空間辨識標志,完善有限空間管理管控措施。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重新對廠區內所有有限空間進行辨識,新增1021個,共計1862個,全部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風險告知牌;對全廠壓力容器、叉車等特種設備進行排查,發現未檢測特種設備255臺,已協調特檢院到廠全部檢測完成,并出具合格證明。對各工廠安全閥年檢情況進行排查,發現未檢測安全閥148個,完成已檢測129個,損壞的19個已購買備件更換完成;對廠區內所有消防設施進行排查,灌裝850瓶干粉滅火器,更換780盤消防帶、281個防火門、21扇卷簾門,維修消防警報與控制系統;針對目前部分設備防護設施銹蝕問題,組織各工廠及專業隊伍進行防銹、防腐處理。
(五)完善安全監管體系,壓實監管主體責任。麻章區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的責任,嚴格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明確每個企業安全生產監管主體、安全檢查內容、檢查頻。督促企業壓實內部管理,明確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管理層和生產部門的風險管控責任措施和重點崗位人員日常工作內容要求,確保安全生產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和盲區。
(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全面排查隱患治理。經排查,麻章區轄區內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共21家,有限空間作業數量2454個(其中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數量1862個,占比75%,為我區監管重點企業),現已全部納入監管。我局將深刻吸取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5·18”事故教訓,將各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情況制定臺賬,嚴格監管,嚴防事故發生。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推進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全面鋪開。經過企業自查和執法檢查,我區共發現涉有限空間隱患22項(其中重大隱患0),現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存在問題
雖然針對事故整改措施意見已落實,但是評估組在檢查中仍發現了企業10條問題、政府部門2方面問題,主要概況如下。
(一)事故企業仍然存在部分問題
現場檢查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還存在以下安全隱患。1.原斜網底部,水流不暢,容易沉積淤泥,清淤工作存在中毒安全風險;2.集水井斜網配料池上方平臺格柵板沒有有效固定設置,通道沒有設置欄桿等防護措施,集水井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護、物理隔離措施;3.原斜網撈漿處旁邊的重油儲罐罐區,儲罐人孔處沒有設置有限空間警示標志;4.集水井有限空間場所未辨識出來;5.重油儲罐未見設置扶梯、透光孔、量油孔、泡沫發生器等安全附件。
(二)同類企業存在隱患問題
抽查的湛江冠豪紙業有限公司時,發現以下隱患問題。1.作業現場部分有限空間(如白水槽、污水池)的安全警示標志及安全告知牌未張貼在顯著位置;2.液氨儲存間設置的噴淋設施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3.《有限空間管控清單(2024版)》中“危險有害因素”欄中填寫的均為“中毒和窒息、淹溺”,“管控措施”中所有內容均為“①有限空間安全告知卡和警告標識,②、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票審批制度”。流于形式,不符生產合實際情況;4.《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定》發布日期為2022年9月1日,未結合《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應急部令第13號)進行重新修訂;5.《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定》和《特殊(危險)作業管理規定》中均未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權限及流程。
(三)有關政府及部門工作落實存在差距
麻章區森工園區管委會、太平鎮政府等部門在與調查報告相關的工作落實方面與預期存在一定差距。1.上級下發的關于有限空間的文件,區里轉發給各鎮街和相關監管部門,各鎮街和相關監管部門將文件轉發至企業群,對上級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具體落實方面有待加強。2.在森工園區管委會組織的各次聯合工作中,企業表示均未收到相關的檢查文書或文件,僅在現場檢查記錄上簽字,實質性檢查工作有待加強。3.會議簽到表不規范完善,參會人員和簽到的人員對應不上。
四、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各方責任
麻章區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動搖,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充分領悟高質量發展應以安全發展為基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高標準、嚴要求,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推動“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理念深入人心,增強排查事故隱患的強烈意愿和解決安全隱患問題的能力水平;切實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履行好“一崗雙責”責任,主動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檢查督促落實預防措施,解決重大安全生產問題,不斷增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督導企業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
有限空間作業廣泛存在于礦山、化工、冶金工貿、建筑施工、特種設備、船舶修造等諸多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辨識存在重大缺陷是諸多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重要原因,麻章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繼續開展對轄區內各自監管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排查,做到底數清晰,監管對象明確。要強化對相關企業單位的檢查督導,指導幫助企業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風險辨識,徹底摸清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情況,建立完善基礎管理臺賬、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風險制定并實施嚴格的風險管控措施,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三)加強教育培訓,增強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素質
麻章區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督促指導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對企業職工特別是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含外來勞務人員、外包單位作業人員等),開展安全操作規程、儀器設備正確使用、作業場所風險辨識、應急處置救援措施等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培訓情況的檢查督導,加強有限空間作業事故警示教育,宣講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使所有企業及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員工牢記,有限空間作業務必做到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