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促進水海產品和凍肉進口的 若干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一、 起草背景
我市是水海產品(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水海產品加工是我市最大外向型傳統行業,2018年水海產品進出口額63.3億元,占全市總額的16.9%。受中美經貿摩擦和原材料不足、運營成本高等因素影響,我市對蝦種苗進口成本上升,養殖產量大幅度萎縮,供應不足問題日益突出,加工行業下行壓力加大,外遷關停屢有發生,行業地位逐步弱化。根據有關數據反饋,我市對蝦年產量由原來的30萬噸萎縮為15萬噸,遠低于100萬噸加工需求,本地企業加工能力遠得不到滿足,近年因企業外遷關停流失的產值已超過20億元,出口創匯減少超過3億美元,這些對我市穩外貿、穩預期造成巨大壓力。利用我市區位、資源和產業比較優勢,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水海產品加工產業地位,現實需求十分迫切。
當前,我國正全力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要求在穩定出口的同時進一步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業內對我市落實國家戰略部署,適時推出扶持政策充滿期待。省政府、省商務廳把支持我市打造進境水海產品和凍肉集散中心納入《廣東省推進外貿高質量穩定發展若干措施》,將在資金上等方面給予配套支持。現在適時推進促進水海產品、凍肉進口扶持政策,在政策上,合乎國家鼓勵發展方向;在時機上,恰逢其時。
實施擴大水海產品和凍肉進口鼓勵政策,將能保障產業供給提質和轉型升級,有效促進傳統優勢產業達產增效;能形成平等的區域政策環境,有效緩沖區域同業競爭;可促進進口上規模,有效助力“六穩”;可直接貢獻巨額稅收收入,有效增加地方收入;可加速形成進境水海產品、凍肉集散中心,進一步提升我市作為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能級,加速湛江形成區域性乃至全國性進境水海產品、凍肉集散中心,意義重大而深遠。
二、制定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53號)。該《通知》要求優化進口結構促進生產消費升級,增加農產品、資源性產品進口,促進國內供給體系質量提升,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需求,實現優進優出,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9〕44號)。該《通知》要求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更好地保障市場供應。
(三)《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外貿高質量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19〕134號)。該《通知》明確支持湛江市建立水產國際貿易聯合體,鼓勵企業在湛江集中開展水海產品進口和交易,支持湛江市出臺促進冷鏈物流發展的扶持政策,大力推動水海產品和凍肉進口。
三、主要內容
《辦法》重點通過培育經營主體、保障項目要素、暢通供給渠道、增強金融服務、促進外貿平衡發展、優化貿易環境等方面對擴大水海產品和凍肉進口進行扶持,共8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鼓勵企業規模發展。對進口規模較大的企業進行獎勵,獎勵標準主要參考了我市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獎勵標準,實行獎勵標準內外資統一。
(二)支持冷鏈物流園區建設。條款符合《廣東省冷鏈物流發展“十三五”規劃》發展規劃,獎勵標準借鑒了有關城市的做法。
(三)鼓勵建設公共型保稅冷庫。對公共冷庫基礎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新建冷庫、完善相關口岸配套設施以及冷藏設施用電分別給予補助,標準主要借鑒了有關城市的做法。
(四)培育交易中心。鼓勵進境水海產品和凍肉在湛江集散,對進口達到或超過1.5億美元的,分4檔次按梯度給予補貼,對新增量和上規模有所傾斜。
(五)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對進出口平衡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進行資金扶持。
(六)加大金融服務。主要是支持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七)規范口岸收費。主要是規范進口環節收費。
(八)創新通關管理體制。主要為水海產品和凍肉提供便利化的通關環境。
《辦法》還明確了適用范圍和實施時間及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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