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湛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事項,要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規定,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公布、解讀、歸檔、決策執行和調整等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應當聽證的事項,決策承辦單位應當組織聽證。聽證程序要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湛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進行。
三、納入《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工作事項應當于本年度完成;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完成的,決策承辦單位應當于2026年1月31日前將未完成原因及進度等情況報送市司法局。決策承辦單位要積極向市司法局提供平安建設考核相關材料。
四、《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附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