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時間:2021-12-08 15:34:23 來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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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1〕345號)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全市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以下調整:
從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按粵府函〔2021〕345號文的三類標準執行,即我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2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元/小時。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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