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湛江市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現將《湛江市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8 月27日
湛江市全面推廣使用
國Ⅵ車用燃油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體部署,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提高空氣質量,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8〕218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成立湛江市推廣使用國VI車用燃油工作小組。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牽頭組織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廣東湛江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湛江銷售分公司、中油BP石油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湛江銷售分公司等單位共同實施推廣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召開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
召開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會議,布置我市供應符合國VI車用柴油、國VI車用汽油的任務,督促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廣東湛江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湛江銷售分公司、中油BP石油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湛江銷售分公司及相關倉儲、批發等企業落實推廣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府直屬有關單位配合)
(二)落實責任分工,合力推進。
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加油站及成品油經營企業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轄區內各加油站及成品油批發企業嚴格按照要求完成油品置換和標識更新、銷售符合標準的國Ⅵ車用燃油等各項工作,及時公布本地區關于油品標準、質量、價格問題的投訴舉報電話,加強宣傳解釋和監督檢查,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秩序。(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協調、督促成品油批發企業落實措施保障國Ⅵ車用燃油的市場供應;加大對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宣傳力度,制作推廣使用國VI車用燃油的資料和宣傳手冊、橫幅、標語等,并通過湛江日報(湛江晚報)、湛江電視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門戶網站等媒體網站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和輿論氛圍;開展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專項檢查,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市府直屬有關單位配合)
及時向社會公布國Ⅵ車用燃油的價格政策,并做好有關價格變動的解釋工作,加強市場國Ⅵ車用燃油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廣泛宣傳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意義,使各成品油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加深對推廣工作的了解和認識,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汽車尾氣檢測的日常監督管理,及時掌握汽車尾氣對環境質量影響的相關數據,確保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后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市環境保護局負責)
加強對油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加大對油品標準、質量的抽樣檢測和執法力度,開展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銷售油品標準、質量、計量等各種違法經營行為,以保證國Ⅵ車用燃油的推廣成效。(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牽頭負責,市府直屬有關單位配合)
(三)加強油站(船)油品置換和標識更新。
全市范圍內的成品油批發和零售企業(加油站(船)),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廣使用國VI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8﹞218號)文件要求進行油品置換和標識。(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三、組織工作
(一)按照部門職責,加強監督。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全市全面推廣使用國VI車用燃油工作,按照部門職責做好推廣使用的相關工作,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成品油批發企業和加油站(船)要積極配合,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二)做好油品置換,維護市場穩定。
成品油批發企業和加油站按時完成油品置換工作,做好國VI車用燃油銷售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維護社會和成品油市場穩定,消除因標號及價格變動而引起的不穩定因素。
(三)加強監督檢查,及時反饋相關情況。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單位要加強監管,認真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好可能出現的問題,保障市場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