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做好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確保政府立法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立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政管理實際,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緊緊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謀劃推進相關立法項目,強化對重點工作的法治服務保障,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嚴格執行立法重大問題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對于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的問題,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序向市委請示報告。
二、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持續提升政府立法質效。要加強政府立法審查,強化可行性論證和成本效益分析,主動向省級對口部門請示匯報,按規定做好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公平競爭審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為基層減負一致性評估等工作,推動政府立法質效整體提升。在立法過程中進一步拓寬和豐富社會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充分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加強調研和論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政府立法咨詢專家參與立法工作的規則和機制,將征詢專家意見作為立法過程中的重要環節。用好用活市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充分發揮立法基層聯系點接地氣、察民情、聽民意、聚民智的“直通車”作用。做好政府立法宣傳和解讀工作,加強正面引導,提高宣傳解讀質效。
三、強化責任擔當,優質高效完成各項立法工作任務。立法項目負責部門要按照立法工作計劃,做好立法草案起草的部署和安排,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壓緊壓實責任,整合工作資源和力量,切實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對當年擬完成項目,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壓茬推進起草、調研、論證、送審等各環節工作,同時保證立法質量。對預備項目,要及時開展調研、論證、起草工作。對調研論證項目,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推進調研論證工作,充分論證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并于2025年10月底前向市司法局報送調研論證工作情況及相關材料。強化計劃執行剛性約束,對不能按時完成起草工作的,起草單位要作出書面說明;確需暫緩辦理或終止辦理的,要按程序請示市人大常委會或市政府同意;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時完成起草工作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各地有關單位要堅持先立后破,科學統籌做好法規、規章“立改廢”工作,既要注重保持立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又要根據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和現實需要及時調整有關內容。市有關單位發現本單位主管行業或領域的法規、規章需要修改或廢止的,要及時按程序進行處理。市司法局要加強協調指導、審查把關、督促評估,對重點難點項目提前介入,對進度滯后項目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按時高質量完成。
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18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一、當年擬完成項目 (4件)
(一)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草案(2件)
1.湛江市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修訂)(市城管執法局起草)
2.湛江市原水管道保護管理條例草案(市水務局起草)
(二)擬由市政府制定、廢止的規章(2件)
1.湛江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市城管執法局起草)
2.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辦法(廢止)(市自然資源局承辦)
二、預備項目(15件)
(一)法規項目(11件)
1.湛江市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修訂)(市雷州青年運河管理局起草)
2.湛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修正)(市公安局起草)
3.湛江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草案(市自然資源局起草)
4.湛江市海域安全生產條例草案(市應急管理局起草)
5.湛江綜合保稅區條例草案(湛江綜保區管委會起草)
6.湛江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草案(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起草)
7.湛江市品牌建設促進條例草案(市市場監管局起草)
8.湛江市志愿服務規定草案(市委社會工作部起草)
9.湛江市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條例草案(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起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參與)
10.湛江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市公安局起草)
11.湛江市湖光巖景區保護管理條例草案(修正)(市湖光巖風景區管理局起草)
(二)規章項目(4件)
1.湛江市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規定(修訂)(市消防救援支隊起草)
2.湛江市市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市城管執法局起草)
3.湛江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市城管執法局起草)
4.湛江市行政執法委托管理規定(市司法局起草)
三、調研論證項目(2件)
規章項目(2件)
1.湛江市海洋牧場氣象安全管理規定(市氣象局承辦)
2.湛江市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管理規定(市消防救援支隊承辦)
備注:
1.預備項目條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據項目的完成進度適時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2.市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上級有關部署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