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本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機構職能、規章文件、規劃計劃、業務工作、統計數據、政務動態等。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局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局編制了《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tengguoji.cn)上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方式
1.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yitengguoji.cn/rsj/)上公開;
2.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綜合規劃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區灣南路10號;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聯系電話:0759-3119580,傳真:3119210;電子郵箱:zjsrsj@zhanjiang.gov.cn。
(二)提出申請
向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湛江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itengguoji.cn)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不明確的,按照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 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五)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