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
時間:2024-11-29 15:25:07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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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現職稱為省外(或中央單位、部隊)取得,如何換取得廣東的職稱證書?
答: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參照《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執行。申報人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
對于重新評審通過人員,發放我省職稱證書;對于申報高一級時提出確認申請的人員,確認通過的,由相應評委會辦公室出具確認意見,確認意見僅用于在我省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職稱確認與常規評審結合進行,具體時間留意每年度評委會評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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