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旅游市場典型案例(2026年第二批)
2026年以來,全市各級文廣旅體部門聚焦導游亂象、強迫消費等人民群眾身邊事,堅決整治強迫購物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侵害游客合法權益、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辦理旅游市場突出問題案件。現選取一批旅游市場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曝光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這些案例涉及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游、導游兜售物品等違法違規問題,旨在以案示警、以案釋法、以案普法,提醒旅游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依法維權,督促旅游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費環境。
案例: 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案
2026年2月至3月,麻章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接到多名游客投訴,稱廣東某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借助小紅書平臺開展旅游信息宣傳,參加旅游團后發現住宿與小紅書平臺上的宣傳不符,存在虛假宣傳行為。經調查發現,該旅行社通過小紅書平臺旅游推介信息發布的《一路向南 開啟湛江海陸盛宴輕奢純玩五天四晚》旅游宣傳單的住宿安排,和實際向游客的住宿安排存在明顯差異,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二條相關要求。麻章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責令該旅行社對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的行為進行改正,并對該旅行社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730元、停業整頓15天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3300 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案
2026年5月,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收到舉報反映湛江某某旅行服務有限公司涉嫌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活動。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遂溪縣教育局、遂溪縣公安局廣前派出所聯合對當事人調查取證。經調查,發現湛江某某旅行服務有限公司未取得經營旅行社業務許可,組織4家學校學生前往廣前研學基地開展研學活動,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相關規定。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湛江某某旅行服務有限公司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760元并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主要責任人員楊某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